更严重的
甚至有孩子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点击详情↓
---------- 白话猫 2019-07-25---------
导读:孩子们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后,他们的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因此,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但是,有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也时不时会遇到一些非常“稚嫩”的小小驾驶人。
7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白水塘路发现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孩童驾驶着一辆电动车欲飞驶而过,于是上前将该车拦下。
经了解,这名小朋友刚满十周岁,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借哥哥的电动车开出来玩玩,谁知被交警逮了个正着。随后,民警现场对该名小朋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让其联系家长过来责令今后对其严加管教。
这种现象在钦州出现过多次
特别现在正值暑期
出现得更为频繁
↓点击详情↓
更严重的
甚至有孩子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点击详情↓
暑假来了,又到了撒欢时刻
同时,这也是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的时候
由于很多父母忙于工作
无法24小时当孩子的保护伞
请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这是保护他们最好的方法
END
白话猫
本文由白话猫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交警、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业务推广联系:18177780360 梁经理
热门推荐
热文
钦州农妇被杀 | 灵山话汇总 | 钦州小孩骑摩托被查 | 钦州神奇的古井 | 三娘湾人气不如银滩金滩? | 钦州山体跨塌事件 | 大世界私家家揽客现象|钦江“满了” | 钦州小孩走失200多人搜山 | 钦州古法柴烧 | 钦州女子街头被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