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幼师待遇!连任三届政协委员的她年年为幼师说话、为幼教代言
在学前教育界,有这么一个人:她连续担任全国政协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委员,每年参加政协会议,她都要带着学前教育的提案上会,为幼教鼓、为幼师歌。今年是她担任政协委员的第十一个年头,她仍要为学前教育鼓与呼。
作为学前教育界唯一一位政协委员,她每年对学前教育的关注,总会引起其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共鸣。2011年,她提议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公办、民办并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表述中的“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修改为“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很快得到教育界别委员们的赞议,并建议将该议题列为界别提案。在当年的两会上,这是政协教育组唯一的一份界别提案,也是唯一一份得到所有委员签名的界别提案。
2008年,她呼吁“把学前一年纳入到义务教育系统”
由于幼儿园收费高,很多农民工不得不把子女先送回家做“留守儿童”,这很不利于这些孩子的成长,所以她一直提议要把学前教育一年也列入义务教育范畴,可以解决农民工子女,尤其是流动到城里来的这部分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困难问题,可以提高普九质量,还可以促进农村教育发展。
2009年,她呼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
从1993年至今,学前教育经费一直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3%。而且,非常少的财政经费投入还主要偏向城市的少数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因为没有任何财政补贴,反过来可能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费用。
2010年她呼吁“幼儿教师职业化道路”
建立区域内幼儿教师人才库和以教师职称为基础的统一的幼儿教师绩效薪酬制度:教育部门制定幼儿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把民办幼儿园教师也纳入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体系;按教师职称确定基本薪资标准;把教师标准化的工资、保险等纳入办园成本;行政部门加强监管,确保不同体制幼儿园的教师能够同工同酬。
2011年,她呼吁“完善幼儿教师的准入和培养机制,把中西部贫困地区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国培计划”
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学前教育量少质差;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编制、待遇等问题亟待解决;收费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机制需进一步理顺。
2012年,她呼吁“政府主导规范管理破解‘入园贵’”
大力发展公办园有利于政府掌握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定价权,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提高。但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主办或政府包办,要解决好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应当体现在布局规划、协调关系、规范管理、加强指导、监督质量等方面,这是破解“入园贵”的关键所在。
2014年,她呼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我国学前教育基础薄,欠账多,学前教育基础设施缺口还很大。她认为,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不含基建费用)投入规模至少约为1101.91亿元/年。而2011~2013年的中央财政学前教育项目经费投入才达到500亿元,即便算上带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的1600多亿,显然还远远不够。
2015年,她呼吁“关注教育类博士生培养、早教、提升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的质量。”
这一年,她对学前教育提出了3个建议:第一,由于当前我国高校对年轻教师学历的要求已经提升到博士,能够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博士生的高校却数量寥寥;第二,首次关注学前教育的开端——0~3岁的早教阶段;第三,要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质量。
2016年,她呼吁“重视幼儿玩教具安全,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20万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致伤致残的儿童数量更为庞大,其中儿童玩具及用品等导致的意外伤害约占5%左右。每年都有因儿童玩教具及用品导致的意外伤害致死致残案例见诸报端。
2017年,她呼吁“让普惠性幼儿园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入幼儿园难,是困扰不少家长的难题。随着“二孩时代”的来临,预计每年还将有300多万儿童的增量,这一问题更加凸显。
想必大家心中一定有了答案,没错!这位始终为幼师代言的委员就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导师刘焱教授!谈到为什么坚持为学前教育代言、为幼师说话的情怀,《中国教育报》上有这么一段解答——
“2011年全国两会,刘焱觉得已连续几年呼吁发展学前教育,本来不想再提有关学前教育的提案。但两会开幕后,她每天都收到家长和幼儿园园长发来的“入园难”短信或电话。家长、社会对于学前教育的焦虑让她疑惑:国家已出台这么多政策,各地也在落实,但老百姓为何还是如此焦虑?”
所以,出于对学前教育的痴心与牵挂,刘焱教授最终还是选择为学前教育发言。大爱无疆!
今年,是刘焱教授继2010年和2011年后,第三次专门为幼师代言 ——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学前教育,就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应当成为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长期从事学前教育的刘焱教授,总能直言不讳地指出问题的核心所在。
“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待遇偏低,幼儿教师队伍的这三个特征相互作用,多年来已经成为环环相扣的因果循环链。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是打破这个循环链的着力点。”这就是刘焱教授今年带来的提案。
2010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变化和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社会关注和政府重视。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待遇偏低,是当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待遇偏低,幼儿教师队伍的这三个特征相互作用,多年来已经成为环环相扣的因果循环链。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是打破这个循环链的着力点。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学前教育,就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应当成为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都有了显著增长,但近年来新建的大批公办幼儿园都没有专门的编制。许多地方的公办幼儿园多年未核定编制,且只出不进,编制缺口越来越大。各地采取的办法是把中小学富余的编制调剂到幼儿园,但幼儿教师编制数仍严重不足。一个班40-50个幼儿的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幼儿园教育质量,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尤其是教师编制,是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和教师待遇,调控和维护教师队伍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稳定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幼儿园教育是一个独立的学段,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通过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剂补充给幼儿园的办法,不是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尤其是专任教师编制问题的根本之道。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直接影响到能否办好公办幼儿园,真正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议中编办、财政部和教育部等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快联合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也能够带动和影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依法保障和落实教师待遇,有助于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行业吸引力。
第二,同工同酬,取消编制内外教师待遇差异。
为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的问题,很多地方采用安排公益岗、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补充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造成非在编教师的工资远低于在编教师,且大多数没有社保,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严重。由于工资低待遇低,教师流失率高,队伍稳定性差。部分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还需自聘教职工,给幼儿园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幼儿园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安排公益岗、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并不适用于幼儿教师岗位,这是对幼儿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不尊重的表现;同时,还产生了新的“代课教师”问题。建议各地行政部门慎用这些方式来补充幼儿教师。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应当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采取购买“岗位”的办法来补充教师,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
第三,维护民办幼儿教师权益,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
民办幼儿园已经占据我国幼儿园半壁江山。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与稳定性影响着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2437.66万名幼儿(占全国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为55.23%)的健康成长。调研发现,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虽略高于公办园临聘教师,但多数民办园为降低工资开支,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制约,与教师按一年或一学期签订合同。对于按学期签合同的教师,实际每学期仅支付5个月工资,全年10个月工资。
民办幼儿园不是“法外之地”。政府应当以《教师法》和《民促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依据,承担起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与监管的责任,包括对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的监管,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民办幼儿园年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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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刘焱,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文章来源:第一幼教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