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佛山入户政策再松绑!下月将取消计生审核!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等9类人登记户口,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各地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前置条件。
南都记者了解到,新政虽尚未落地,但一些城市已悄然在为入户限制松绑。佛山市的入户新政最快将在5月出台,届时将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
佛山新政:最快下月取消入户计生审核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新政尚未在佛山落地,但佛山入户新政最快将在5月出台,要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
今年3月14日到3月20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该意见稿显示,佛山市将对外地户口迁入政策也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再次放宽入户条件。其中,购房入户,只要在佛山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市外户籍有十四类情况可迁入佛山。意见稿明确规定,要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而调整前,则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根据广东的《意见》,将解决下列9种情形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1个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四)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八)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
(九)其他无户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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