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鞋柜、婴儿车占走道,违法!!!
试问,打开家门
映入眼帘的就是邻居家
摆放杂乱的鞋柜、婴儿车
刺鼻的气味
狭小的出行通道
遇到这样的邻居
你觉得闹心吗?
邻居将共有通道变“专属储藏室”
这种行为是否侵占了公共空间?
门前这几平方米空间又该如何使用?
近日,广州花都一对邻里
就因小鞋柜引发大矛盾
协商无果后闹上法院
林女士
每天都对着王女士全家人的鞋子,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而且门口放这么多东西,要是发生地震火灾,逃生通道就堵上了,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
王女士
鞋柜即便倒下来也还是可以通行。如果担心发生火灾,我可以买个灭火器放在旁边。此外,我也会提醒家里人注意脱鞋后收纳到鞋柜里。
法院组织两人共同前往现场勘察
发现两户房产均处于同一消防门内
并共用一条通道通往最近的安全出口
为此,法院指出
“共有”≠“专有”
门前通道切忌这样做
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021年3月22日,湘西吉首一小区楼道堆放杂物起火,一家5口被困。
2016年11月26日,湖南长沙一民房起火,私家车堵占消防车道耽误最佳救援时机。火灾造成2人死亡。
占用消防车道虽方便一时,但如遇火灾险情被堵塞的安全出口被圈占、遮挡的消火栓都会成为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但在生活中
这样的行为却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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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堵塞共有通道
美其名曰“合理利用”
实则侵犯邻居权益影响安全疏散逃生对此,法律也有明确要求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了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共同通行部分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自家房屋门外的通道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们原则上都应当按照通道本身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不能占道将“共有”变“专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向下滑动观看)
王女士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
保持过道通畅
方便邻里通行
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你的随意堆放
堵塞了大家的生命通道!
消防温馨提示:
疏散通道=生命通道
请勿占用、堵塞、封闭
你家小区也有这种情况吗?
如果邻居占用楼道
随意堆放物品
你会选择主动维权还是忍气吞声
不妨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无奈”
一起聊聊这些闹心事儿~
官方打假!冒充“消防员”推销现场被捉
来源:湖北消防、恩施消防、随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