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牛人骑车开挂,亮瞎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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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古蔺摩托车成了大多数人的主要交通工具,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摩托车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等!
网友爆料,昨天下午在古蔺金兰广场红绿灯路口,看见一男子骑辆摩托车,车上居然拉了5个人,加上司机本人,大人小孩一共加起来6个人!网友直呼,这大哥开挂了,太危险了!
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出来,摩托车正在路口等红绿灯,摩托车是一辆架子摩托车,摩托车油箱处坐的一位白色衣服的小孩,后面是黑色衣服的司机,司机后面是位红色衣服的女的,再后面是白色衣服女的 手中还抱着一个小孩,坐在最后摩托车货架上的一个小孩双手牢牢的抓住货架。这车也太能装了,比一个小车还坐的多!
(网友供图)
古蔺县文明交通行动集中宣传月将开展《手牵手——“随手拍”不文明交通该行为,向“危险行为”说不!》
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照片征集活动,凡是拍摄照片发送“平安古蔺”微信公众平台的,将集中进行曝光!
同时,发送图片写明不文明行为简要情况(时间、地点等),涉及车辆行驶违章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最重要的是——活动期间,我们将请大家在“平安古蔺”微信公众号上投票和评选“最不文明交通行为图片”,并对拍摄者予以“丰厚奖品”。
《古蔺县文明交通行动集中宣传月》《古蔺县文明交通行动集中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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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4月下旬以来,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古蔺县发生多起摩托车交通事故,鲜活生命,在一瞬间逝去,留给家人无尽的伤痛……
汽车文明关乎的不仅仅只是文明,那更是性命忧关的现实,集所有话题为一句——安全出行!只有知道了危险的潜伏,才能知道如何去防范,这也是古蔺警方开展《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的初衷和根本愿望!
近日,赵某驾驶川E48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二郎方向往石亮河方向,该车行至古蔺县古习路34KM+100M处(小地名:红军纪念碑)时,与同向行驶由余某某(搭乘刘某某)驾驶的川E26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接触,造成余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搭乘人员刘某某受伤。
我们尽可能地将这些事故告诉大家,提醒大家出行安全的重要性;我们更迫切地希望能在事故发生前予以警示,希望这样能触及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灵魂,我们想,这也是对交通事故中逝去生命的最大的尊重和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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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蔺网友爆料、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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