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一男子肇事逃逸,跑不脱...
近日,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省道309线白沙坡附近,一辆皮卡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皮卡车已逃离现场”。
接警时间恰逢傍晚,晚餐刚开始。但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警辅人员接到指令后随即放下手中碗筷,火速驱车赶往现场。
事故中队交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查看了伤员受伤情况,并联系医务人员展开救助,另一边现场走访调查也随之展开。在周围热心群众的反映下,处警民警了解到肇事车辆是一辆悬挂川E车牌的银灰色皮卡车,而且获悉该车已往城区方向逃离。
事故中队民警获悉这一重要线索后,立即将此情况反馈县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令城区备勤警力,在S309省道入城路段层层设卡,拦截肇事车辆。因布控及时,案发40分钟内,设卡交警就在城区光明路将肇事车辆挡获,肇事驾驶员简某对涉嫌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交警问肇事驾驶员简某为什么发生车祸后没有及时报警,积极拨打120抢救伤员时。简某说:“察觉到撞人后,我脑袋一瞬间就蒙了,没考虑后果,直接就驾车离开了现场”。他这一蒙,蒙来了“驾驶证记扣12分并处罚款”的法律后果。
最后,肇事驾驶员简某在交警的教育下,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伤者带来的痛苦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在深刻检讨的同时,简某向伤者及家属表示歉意,愿意承担相关医疗费用。目前,受伤的群众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小编手记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永远是110。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肇事驾驶员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逃避责任只会收到法律严惩和加重危害的后果。俗话说,地球是圆的,总有一天会逮到你。
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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