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6年9月26日下午3点10多分左右,在古蔺金兰大道一花店里,走进一名年轻男子,当时男子进门的时候是空手的,过了10多秒,男子快速的离开店里,手里却多了一个红色的包!原来是男子路过看见店主没有在,于是进来快速拿走了店主的皮包!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y0332h6jv4z&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近日小编从平安古蔺获悉,目前视频当中的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
回顾:2016年9月26日下午3点10多分左右,在古蔺金兰大道一花店里,走进一名年轻男子,当时男子进门的时候是空手的,过了10多秒,男子快速的离开店里,手里却多了一个红色的包!原来是男子路过看见店主没有在,于是进来快速拿走了店主的皮包!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y0332h6jv4z&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近日小编从平安古蔺获悉,目前视频当中的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
以下来源:平安古蔺
窃贼“钟情”金兰大道某鲜花店,盗走现金1万余元,背后有什么故事……
去年9月26日,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金兰大道某鲜花店被盗现金1万余元。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警。鲜花店地处闹市区,人员流动性大,现场也未发现遗留痕迹物证。在详细询问受害人后,民警了解到,店主外出办事前,将装有现金的红色手提包放置在柜台上,回来后,小包就不见了。调取案发时间段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一骑车男子行迹可疑,该男子身着白色T袖,蓝色牛仔裤,空手进入门市约1分钟后,手持一个红色小包离开。
古蔺县公安局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不断加大破案攻坚力度。2月27日,刑警中队侦查员根据情报线索在古蔺镇映月村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谌某伟,男,29岁,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谌某伟已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谌某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
临街门市,店铺人员流动性大,不要将自己的钱包、现金、手机、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柜台或暴露在外人面前,应加强防盗意识,贵重物品务必锁进柜子,手机等物最好放在抽屉里,否则一旦忙着招呼客人,这些物品很可能被不法分子“顺手牵羊”。
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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