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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兰州交警公布十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17-12-02 甘肃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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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日是全国第六个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 “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从今年频发的交通事故来看,酒驾、超速、逆行、不礼让行人、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请大家以此为鉴。



案例一:醉驾酿惨祸


2017年1月3日1时许,谷某某醉酒后驾驶甘A3T4XX号奥迪牌小型轿车,在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时,驶入对向车道,与马某驾驶甘A802XX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正面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马某受伤,乘客傅某当场死亡,甘A3T4XX号车内谷某某、许某某、火某某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以上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醉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感知应对能力极大的降低,反应时间延长,感官肢体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案例二:超速驾驶


2017年11月4日16时许,化某驾驶甘A217XX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兰州新区经十五路超速行驶至经十五路与纬八路路口处时,与同方向变道行驶的由王某某驾驶的甘AYY9XX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该车又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甘A3Dxx小型客车相撞,致甘A217XX越野车驾驶员化某、乘员化某及甘AYY9XX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王某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示:十次车祸九次快,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使驾驶员视野变窄,视力减弱,还会造成心理紧张,措施失当。对道路上突发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从而增多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案例三:逆向行驶害人害己


2017年8月21日15时许,李某驾驶无牌拖拉机在连霍线2245公里处由北向南逆向行驶,与相对方向贾某驾驶的甘AD43XX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贾某受伤。



交警提示:逆向行驶危害极大,请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案例四:骑车横穿马路 自酿苦果


2017年7月23日11时许,朱某驾驶甘AHR1XX小型轿车沿兴安路由东向西行驶时,遇刘某某骑行两轮自行车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甘AHR1XX小型轿车与自行车相撞,致刘某某受伤,刘某某于2017年7月25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上路行驶也要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乱穿、横穿马路,按道行驶,确保安全。


案例五:不礼让斑马路致人死亡


2017年6月29日18时许,李某驾驶甘A291XX轻型货车,在城关区九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九州花坛丁字路口左转弯时,将由东向西沿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马某撞倒致伤,马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6月30日10时许死亡。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在驾车出行的时候,经过路口或者斑马线的时候要提前减速,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在没有斑马线的路段,遇有行人通过,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案例六:行人乱穿马路致人死亡


2017年6月17日16时许,邵某、俞某一前一后在白银路安定门高架桥下乱穿马路,被刘某驾驶的甘A809XX小型客车撞倒致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邵某、俞某相继死亡。



交警提示: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


案例七:通过路口多观望 安全有保障


2017年1月12日10时许,陈某某驾驶甘ARA1XX车,沿连霍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176公里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左转弯的王某发生碰撞,致使王某受伤。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一定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行驶至路口时要主动驻车观望并伸手示意,这样能有效提醒周边其他交通参与者提早判断行进方向,选择安全路线通行。


案例八:三轮电车“任性”上路酿事故


2017年6月10日,常某某驾驶喷涂有“韵达快递”字样的三轮电动车沿永昌路北段由北向南行驶至紫金百货东出口突然猛拐向左变向时,与后方驶来由牟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相撞,致牟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电动车上路行驶,在路口转弯时要提前主动伸手示意,不能猛拐。电动车上路也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不超速、逆行、不在人行横道上行驶。


案例九:农用车非法载人事故


2017年1月22日12时许,滕某无照,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4人,沿白榆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64公里处左转弯时,车辆失控后侧翻,致车上乘坐的白某彩受伤。




交警提示:农用车安全性能差,安全防护性差,严禁农用车非法载人,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图方便乘坐农用车。


案例十:无证驾驶酿事故


2017年02月5日14时许,刘某某无照驾驶,沿拱星墩后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段家滩南路鱼池口时,与行人李某某、胡某某相撞,致李某某、胡某某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提示:无照驾车上路,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无照驾驶一经查处,要被处以行政拘留。


在道路交通中,

多一份理性和礼让,

就少一分浮躁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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