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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017-06-14 江西省教育厅

6月1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出席会议并作新闻发布。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吧~

总体目标

通过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推动若干所高校进入国内一流行列,一批学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使江西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具体目标

到2020年

力争有1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3-5所大学进入行业领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行列;

1-2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

20个左右本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专业行列;

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

服务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高端服务业等行业产业发展,破解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难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外国留学生规模显著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

力争有1所大学成为世界500强大学,3-5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

3-5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2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

一批本科专业成为国内卓越品牌专业;

全省学科专业结构全面优化,与江西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需求准确对接,在推进创新型江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才培养体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省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国际化办学水平居全国中上游水平。

分层次建设

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依据目标定位不同分为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

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面向综合实力较强,排名在国内比较靠前的大学,通过建设,近期目标是跻身国内一流大学行列,远期目标是冲击世界一流大学。

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面向行业特色鲜明,学科水平较高的大学,通过建设,近期目标是成为国内行业领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远期目标是冲击国际同类大学一流行列。

二是学科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依据目标定位不同分为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培育学科三个层次

优势学科,面向学术,主要突出学科水平,目标是瞄准科学前沿、技术创新、弘扬优秀文化,跻身国内或世界一流。

成长学科,面向学术,紧密对接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发展势头良好的学科,目标是冲击国内一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

培育学科,主要面向我省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科,目标是面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助其积蓄力量、尽快形成特色,服务产业和社会发展。

三个层次的学科建设数量均为10个左右,共计30个左右。

三是本科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依据目标定位不同分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两个层次。

其中优势专业,主要面向师资力量强、办学条件优、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的专业,目标是塑造江西高校品牌,跻身国内或世界一流。

特色专业,主要面向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旺盛、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专业,目标是紧密对接社会需求,做强做特,在学校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优势专业建设数量为2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数量为30个左右,共计50个左右。

分阶段建设

第一阶段(2016-2020年),重点是遴选建设一流学科、专业,同时,依据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遴选结果,启动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

为策应国家中西部高校“一省一校”重点建设计划的实施,将南昌大学列为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其他高校如有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则该校列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第二阶段(2021-2025年),继续以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巩固建设成效,释放建设经验,适当扩大建设规模。根据第一阶段建设成效,将建设成效显著的一流学科所在高校,列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第三阶段(2026-2030年),进一步提升一流学科专业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水平,放大建设成效,在已形成的高等教育高地上,重点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学科高峰和国际名校,为江西高等教育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列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两个层次的高校,省财政不再另外安排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各阶段已列为一流学科建设对象的各层次学科,其建设经费要惠及相关学科群与专业群,其覆盖的所有专业,不再纳入一流专业建设范围。

资金保障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通过财政资金、国家相关项目资金、社会支持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等渠道进行筹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聚集、放大和高校内部资金整合、盘活的综合效应。第一阶段(2016-2020年),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国家相关项目资金、社会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组成,具体如下:

(1)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0亿元,对拟支持高校,根据项目建设周期,按年度拨付资金。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的引导作用,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


(2)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创新创业计划引导资金等相关国家项目经费用于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3)大力筹集社会资金。探索政府、高校、社会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理支持的格局。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方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等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校友、社会团体等社会捐资用于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4)推动高校盘活资金。积极推动高校盘活内部经费存量,统筹安排生均拨款经费、学费收入、科研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用于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高校增量经费必须用于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2.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资金投入要重特色、有重点,实行分类、分档、分级支持


分类支持:对纳入建设范围的学科,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差异性,给予不同的经费支持。


分档支持:对于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科,给予不同力度的经费支持。


分级支持:省属高校建设资金由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属高校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省财政予以奖补。相关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政策、资源支持。


落实企业向高校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向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高校慈善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用于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省属高校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市属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奖补,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学科遴选、实时监测、中期考核、期末验收等工作性经费另行安排。


要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高校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含人才引进和现有人员培养)的经费可占投入资金总额的50%。高校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遴选工作

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的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采取认定方式确定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对象。

(一)遴选拟建设对象。

1.设立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省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


2.专家委员会根据第三方评价的相关指标和数据,综合我省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国内影响力及产业需求等情况,论证确定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的认定标准。


3.专家委员会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对象名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议确定拟建设对象名单。

(二)编制论证建设方案。

1.列入拟建设名单的高校及学科专业根据自身实际,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和学科专业建设方案(以下统称建设方案)。


2.高校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战略需要,对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3.高校论证通过的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由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三)确定建设对象。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建设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建设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3.建设高校向省教育厅报送优化后的建设方案,并与省教育厅签订建设责任书。

具体遴选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另行制定。

同兄弟省市已经出台的《实施方案》相比,本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了整体建设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数量较多,特别是一些学科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且特色鲜明。因此,《实施方案》除了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外,还重点突出学科建设。同时基于我省本科教学水平亟待提高和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实施方案》将一流专业建设也纳入其中。

二是分类与分层、分阶段相结合。整体建设分为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一流学科分为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和培育学科;一流专业分为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时间上分为到2020年和到2030年两个阶段。

三是提升学术水平与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施方案》将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接产业需求作为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理念贯穿始终;将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高端服务业等行业产业集群作为一流学科专业选择的重要考量。比如:对产业需求紧迫,但学科基础离国内一流学科有一定距离的学科作为培育学科予以重点培育,体现需求导向、产业引领。

四是财政资金引导和社会资金筹措相结合。除省财政资金外,还通过支持高校争取国家相关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鼓励高校自筹资金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发挥省财政资金的引导、聚集、放大作用和高校内部资金整合、盘活的综合效应。同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专项资金实行分类、分档、分级支持的办法。

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是“十三五”时期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重中之重。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一是成立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研究制定《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确定具体的遴选方案,并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三部门名义印发。


三是酝酿设立由省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


四是配合省财政厅研究制订《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纳入建设范围的高校、学科和专业进行实时监测,实施动态管理。



点击页面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江西教育网 编辑制作:吴从楠

一审:卢坤霞 终审:罗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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