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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解读 | 聚焦!CRS涉税信息交换最新进展
道可特法视界第1262篇原创文章
就CRS的涉税信息交换,CRS有两大交换原则:自动交换以及批量交换。具体交换模式如下:
澳大利亚与中国有着极为密切的跨境交易和安排。近期,澳大利亚国税局局长Chris Jordan在公开讲话中称,澳大利亚已经将反避税的工作重点从之前关注跨国企业转向关注个体纳税人。澳大利亚已与65个国家和地区成功交换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澳大利亚国税局已经收集到高达160万个金融账户的信息,共涉及1,000亿澳元的海外金融资产。根据澳大利亚国税局对最近CRS交换的进程的汇报,基于CRS交换的金融账户信息,澳大利亚国税局ATO已经锁定370,000名有海外金融账户的纳税人,在分批分期排查分析后,目前已经向漏报资产和收入达2,000万澳元的纳税人发出2000多封税务通知函,督促这些纳税人主动披露和解释海外银行以及金融账户,合规遵从税收法规。
在寄送给纳税人的税务通知函中,明确包含澳大利亚国税局已经掌握的涉税信息,如账户结余金额、账户持有人名字、账户和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息、红利、股息等详细资料,并要求纳税人及时申报和披露并做出解释。其中一个被选中的纳税人所受到的税务通知函中,明确地告知了收信人其涉及28,000澳元的公司红利分配收益转存到美国的银行账户的情况。
澳大利亚国税局这次向公众报告的CRS进程的信息来自65个国家,包括英国、印度、意大利、中国以及开曼群岛和BVI等避税港地,信息十分广泛。
同时,澳大利亚国税局也再次督促有澳大利亚居民身份的纳税人及时合规披露申报海外银行和金融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保险合同、离岸信托、离岸公司、海外收益如房屋出租收入和海外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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