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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专题 | 中国企业并购重组未来的发展趋势(中):并购重组将向国际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金融资本市场团队 道可特法视界 2023-03-25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内企业对于开拓国际市场、争夺更多市场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通过促进优质企业彼此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的整合优化,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及国际竞争力,是在未来开放性的资本市场中取得一定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前提。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并购活动,未来将展现以下方面的趋势:

国内企业在境外的并购活动将持续增加
虽然我国市场化程度在不断向国际靠拢,但由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半开放式的市场经济,直至国际化的市场经济,这期间需要有个调整的过程。目前发生在我国的跨国企业并购类型还主要以境外企业并购我国企业为主,由于我国企业中的国企数量较多、国有资产成分较高,以及政策和法制支持力度不够,导致我国企业近些年的海外并购活动虽然规模不断增大、涉及金额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广,但并购成功率并未有大的改善。这既有企业并购后对当地市场和政策“水土不服” 的问题,也包括企业只考虑前期并购的过程,而对并购后的资源整合工作认识不够,导致并购后的企业并没有实现国际化的目的,反而因为对目标企业了解不足,导致并购企业承担了原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所以,并购的国际化并不仅仅是“走出去”那么简单,还要“走好、走稳”,使国际并购有别于传统的收购形式,实现中国企业的真正国际化。
国外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并购活动将相对放缓
经济活动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一个经济现象的高潮背后往往孕育着低潮的开始。本次企业跨国并购浪潮,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至今已经多年,其正从并购的高峰中慢慢开始回落。尤其随着近些年来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安,国际股市走势低迷,国际资本市场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都导致跨国企业开始调整对外投资政策,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和未来发展空间的判断也开始变得谨慎,境外企业的并购活动逐步放缓。在这段期间内,并购企业一方面将精力放在对目标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优化上,一方面展开对行业结构的调整工作,以便为未来的市场竞争做好准备。但是,海外并购活动的放缓并不表示境外企业将在这段期间内完全放弃海外并购活动,由于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开始减弱,企业的活力开始增强,在资本自由化及市场全球化的大趋势下,随着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境外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仍将会在短暂的平缓期之后迎来新一轮的高潮。
同时,由于企业资产的贬值,使原本处于金融市场边缘的亚太地区企业成为本轮金融危机中的受益者,这些企业在亚太区域内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张。并且可以预见的是,这种区域内的扩张将会是未来并购的一种趋势。仅中国而言,2009年发生的并购交易额即达到1672亿美元,其他如澳大利亚同年的并购交易金额也占到了全球份额的22%左右,远高于过去几年中13%的平均水平;像韩国、中国台湾等原本既有一定优势的资本市场,在这段时间内的并购交易额也展现了迅猛的增长势头。借助于这些地区的大幅增长,使原本就在危机中所受损失不大的企业,通过此次机会也实现了企业实力上的提升。
随着各国政策和法律的放开,并购活动将更加市场化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都会倾向于占有更多的市场资源,尽可能减少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对手,投资并购的最初目的也是基于此。所以企业的并购活动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行业的资源整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资源的集中。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讲,企业之间需要保持充分有效的竞争,从而让市场资源在企业和行业之间进行合理流动,这就要求在保证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与促进行业内竞争活力之间进行协调。因此,各国政府对企业的并购活动都采取适度监管的态度,以保证这些竞争活动在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在国际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并购活动对于形成规模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均有着积极的意义。正基于此,各国政府对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行为均采取了认可甚至支持的态度,在政策和法律上也给予更宽松的限制。纵观近几年的并购市场,不论是我国还是境外企业,参与的投资金额越来越高、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广、参与其中的企业规模也越来越大,都表明各国政府对境内外的投资并购活动给予了相似的管理态度。总之,通过大量的并购活动,使一定范围内的资源集中到部分企业进而形成综合型的跨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范围内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也是企业在新一轮国际资本竞争浪潮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国际资本市场是发展中国家未来经济活动的重要战场
2000年至2005年的五年间,亚洲地区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活动时的资本输出量占该地区企业并购输出量的51%左右;而境外资本在进行并购活动时的流入量约为41%。资本输出量占很大比例是因为东亚、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跨国并购总量占绝大部分。同样是2000年至2005年的五年间,拉丁美洲地区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活动时的资本输出量占该地区并购输出量的41%左右;而境外资本在该地区进行并购活动时的流入量约为46%。从这些年的跨国并购数据来看,新兴市场中的跨国公司将面临与老牌跨国公司在本区域内的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市场上展开针锋相对的竞争。所以,我国企业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就需要吸取这些区域资本竞争的经验,采取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运作方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提高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同时,政府也应放开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为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在近些年的国际并购活动中,对于一些创新性的投资行为,中国政府结合国际资本市场的情况,给与了一定的默许和支持。可以说,这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视程度,以及开放性的市场引导理念。同时,政府对企业国际投资并购活动的审查和限制也更加规范化。从2006年颁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可以看出,在保证国际经济安全的基础上,政府正逐步减少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行为过多的制约,避免监管部门滥用职权阻碍企业开展正常的投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本文摘自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编著的《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律透视》一书,内容有删节。该书已由中信出版集团正式出版。未经许可谢绝转载,欢迎读者购买官方正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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