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解读 | 美国实体清单及SDN清单简析
2020年3月16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以从事“有悖于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活动”为由,将武汉市伊尔森科技有限公司(Wuhan IRCEN Technology,“武汉伊尔森”)等来自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及阿联酋的24个实体(18个企业、6个自然人)加入“实体清单”(Entity List)。
(一)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后果
(二)“实体清单”的移除程序
ERC会在收到申请后的1个月内正式回复是否启动移除程序。ERC将主动审查来自公共或非公共来源的信息,同时也可能要求申请者主动按照ERC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于美国国家安全问题以及ERC审查的商业信息的保密性质,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不向公众公布其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任何详细信息或申请方与ERC之间的任何沟通。
(一)被列入“SDN清单”的后果
(二)SDN清单移除程序
OFAC通常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回执,随后OFAC可能会要求补充提供材料,以用于澄清、证明相关事实。申请人可要求与OFAC会谈,但OFAC有权在完成审查前拒绝此类会谈。OFAC对于移除申请将制发书面决定的过程可能需要数个月的时间。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
中资企业的应对建议(一)严格避免“美国连接点”
(二)识别相关交易
针对实体清单企业拟出售的物项,若购买方未被列入美国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的黑名单,即便实体清单企业拟出售的物项属于EAR管制的范围,相关出售交易仍可继续进行,违反EAR的相关风险比较小。
针对实体清单企业拟采购的物项,实体清单企业应当识别拟购买的物项是否属于EAR管制的范围。若属于EAR管制物项,应提示出售方积极向BIS申请相关许可证,若出售方的申请被拒绝,应停止有关购买交易;若实体清单企业拟购买的物项不属于EAR的管制范围,或出售方已取得美国许可证,则该等交易不会违反EAR的相关规定。
● 针对SDN清单实体
被列入SDN清单的实体应首先判断美国对自身的制裁措施有无二级制裁的效力。若制裁有二级效力,则除非获得OFAC豁免或许可,则其他中资企业不得与其开展重大交易;若制裁无二级效力,则在严格避免“美国连接点”以及不违反美国经济制裁的前提下开展正常交易。
● 针对实体清单企业与SDN清单实体之间的交易
实体清单企业为了避免被美国实施经济制裁,在避开一切“美国连接点”的情况下,可以与只具有一级制裁效力的SDN清单实体开展交易;应当停止与具有二级制裁效力的SDN清单实体开展交易。但我们建议实体清单企业停止与SDN清单实体(特别是具有二级制裁效力的SDN清单实体)或涉及二级制裁行业的一切交易,无论交易的标的物是否为EAR管制物项。
(三)跟进受管制事件的进展
作者 | 道可特国际业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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