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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研究 | 股权并购交易法律尽职调查中的知识产权调查

金融资本市场团队 道可特法视界 2023-03-25


「 道可特法视界第1411篇原创文章 」




摘要:股权并购交易的法律尽职调查中对资产的审查,往往涉及其中无形资产的审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随着近年来国内行业公司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日渐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于科技公司、知识型公司而言,其知识产权不仅是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更在其公司资产中占有极大比重,在进行股权转让、并购交易的过程中,对于知识产权部分的尽职调查,也将成为审查的重点之一。



在股权并购交易过程中,法律尽职调查是重要的环节之一。法律尽职调查是通过对股权并购交易中公司资产等内容进行研究和调查,在公司签署收购协议之前,了解被收购公司的资产状态以及被转让资产的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针对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或措施,确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资产不存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而随着目前各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转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技术创新型公司、高新科技公司或者掌握特殊技术的公司,其知识产权资产的估值有可能占到股权并购交易的主要部分。同时,一些公司也会通过对其他公司进行并购的方式,获得被并购公司的技术、知识产权,甚至研发掌握这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人员。对于这类情况,法律尽职调查中对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审核,更将主导整场交易的最终结果。公司的知识产权,通常涉及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版权等方面。而在股权并购交易过程中,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尽职调查,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

 01 

了解交易目的,确定交易结构

除专项尽职调查外,股权并购交易中对于知识产权资产的尽职调查,属于整体法律尽职调查的一个部分。律师与收购方在沟通中,要先确认此次交易的目的是否涉及公司的知识产权,是否以知识产权资产的收购作为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否以收购目标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作为交易的主要目的,并确认目标公司在此次交易中是否将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作价转让或作价入股。


 02 

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以及权属
在股权并购交易中,知识产权的资产价值,往往取决于知识产权的类型及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长短、是否受其他协议的限制等等,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结果也往往会直接影响对交易的价格、交易结构的评估,甚至影响交易的成败。因此对于知识产权部分要全面审查,不仅要审查目标公司的每一个专利、商标、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的真正权利人,还要审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范围,比如内容、权属、法律状态、来源等等情况。

对于目标公司知识产权,要通过尽职调查确认知识产权的真实性,以及真实的权利人等等情况。实际上,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可以作为权利人判断的依据之一,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登记在公司名下的知识产权,其真正权利人也可能不是公司,可能是委托创造,可能实际上已经通过合同进行了转让但并未变更登记,可能是合作创造而公司无法单独行使权力进行转让,也可能是通过第三人转让获得,而转让时即已对再转让设置的限制条件。

不同的形式对知识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不同的约定,比如是否约定目标公司股权变更则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将被收回等类似条款,这些限制性约定对于交易中的知识产权资产审核界定影响甚重,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应当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委托创造和合作创造的两种情况下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这两种情况下,知识产权归属确权往往稍为复杂,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应当仔细厘清,以界定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的权属、确定资产价值。
比如公司名下的专利资产,如专利为员工发明,需要审查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对专利发明的归属作出过约定,亦或针对某项专利有其他的专门约定,以确定真正的专利权人是发明人还是公司。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需按职务发明创造、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不同情况,进行专利权归属的界定。
同样,对于商标权也需要注意前述委托创造及合作创造情形下的审查。而涉及著作权时,还要注意职务作品的范围界定。由于著作权不需要登记注册就生效,实践中有可能发生公司并不拥有著作权却误以为自己是著作权人的情况。如对权属的归属无清晰的界定,或其权属上已存在在先的转让限制约定,则将造成知识产权不确定的状态,影响交易中知识产权的转移。


 03 

调查分析目标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对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权利的设立、归属、侵权等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尽职调查审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考察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侵权、涉诉情形或未来潜在的争议风险,比如相关权属在过去五年中是否曾发生过仲裁、诉讼争议或被行政处罚,现在是否有正在进行的未结争议纠纷等等,并且由于知识产权的行权通常具有地域性的特点,比如著作许可销售的地区限制、商标权在海外的专用权规定等规定,对于不同地区的知识产权资产的调查,还要考虑相关地区的规定是否会对股权并购交易造成限制,或可能造成在该地区的侵权风险。如发生前述情形,则将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稳定性造成极大影响,提高了收购公司的纠纷风险。

同时,国内的相关机构管理核准并转移到新公司名下后,收购公司才能真正拥有这些知识产权。律师在审查时,需对这些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并针对公司知识产权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形,给出相应的审查意见,作为交易的参考。
综上,律师在参与股权并购交易中法律尽职调查环节时,可以通过把握上述步骤,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梳理,理清无形资产的价值及架构情况,发现已存在的法律问题,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潜在法律风险。
法律尽职调查的过程是一个快速的过程,律师需要在短时间内对大量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不仅要审慎全面,更应注重细节,抽丝剥茧地进行分析,最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当然,在股权并购交易中,对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除了上述与法律相关的调查外,还可能会从技术、财务、税务等各层面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价值定位,以此综合判断目标公司被并购部分的价值、对收购公司未来运营的影响,确定股权并购交易的可行性。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也可以参考其他层面,完善法律尽职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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