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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演讲丨白小莉: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创新思考

前言:4月22日,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由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由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办,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在山东济南圆满举办!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小莉律师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演讲题目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创新思考》。





白小莉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在主题分享环节作为第一个分享人,我今天首先是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科技创新与数字经济业务研究会主任的名义来进行分享。

我首先要推介一下我们的研究会,它是首届以科技创新与数字经济命名成立的研究会,可以看到数字经济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已经明显显现出来了,各位律师也已经关注到了数字经济对法律服务的影响。

我今天主要是从数字经济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创新角度给大家带来一些分享和思考。这是我的个人介绍,本次分享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展开:

第一个是分享一下数字经济的背景。

第二个是看一下数字经济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哪些新的挑战。

第三个是分享一下我对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思路。

首先,数字经济相关背景解读方面,其实刚才光超主任有讲到我们国家GDP的发展,在未来10年、30年将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如果不出现意外,在2035年的时候,我们国家的GDP可能会成为世界第一。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我们国家的数字经济肯定会在2035年之前成为世界第一,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二,并且增速已经排名世界第一,所以说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潜力及发展速度是非常非常快的。

首先看一下什么是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就是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从它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到,数字经济和知识产权的关系非常密切,这也是我们今天要开展知识产权创新服务的思考的起源。

我们看一下数字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对数字经济的设定。刚才陈院长也讲到,数字经济最核心的就是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其实这也是我们要核心研究的两个领域,这个同样体现在五年规划当中。规划当中就提到要加强关键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要加快推动数字的产业化,同时要推进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的产业化主要体现在新兴的数字产业领域,在这些新兴产业领域当中做产业升级以及整个经济推动发展。产业数字化实际上是在传统产业中怎样去实现数字化的升级和转型,所以说数字经济不仅仅是互联网企业与数字产业、数字企业的一个课题和问题,更是我们全行业、所有的企业都可能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因为所有的企业在数字经济的发展当中必须要做数字化的转型,才能够跟得上数字经济的发展,才能够跟得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所以我认为数字化、数字经济是全行业所有的企业都需要面对和考虑的问题,也是我们所有律师都需要去思考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一下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当中对于数字化这部分内容,它涉及到了哪些问题?核心主要体现在数字化平台和数字化管理两个层面,数字化平台主要是一些平台的数字企业,数字化管理可能会体现在所有企业都需要作为数字化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管理问题中。

具体细节层面,体现在要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做数字化的赋能。在新的业态和新的模式方面,有网上销售和直播电商这类新产业和新模式的发展。

另外在文化建设方面,它专门提到公共文化场馆的数字化发展。其实我在研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因为这是我们的一个课题,也是光超主任给我们的一个思考,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发布之后,我们主任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去学习,同时要结合质量强国建设的精神,去思考律师应该怎样去做应对?因为我的选题是数字化经济、数字经济,在找关键词的时候,我只找到这么多,其实找到之后是有一点失望。按照我对于数字经济的理解,我认为它是在全行业所有的领域当中都可能会涉及到。但目前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当中,关于这些点,我认为它只是点到了一些个别的点,并没有把一些非常典型的点点出来,也没有把所有的面带出来,所以我认为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当中,还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深度思考数字经济对于质量强国的影响是怎么样的,以及数字经济可以带给质量强国哪些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认为国家质量强国的建设,根本上还是要依赖于数字化转型,依赖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是渗透在各行各业当中去的。从质量强国层面上讲,是要用数字强国,用知识强国,用数字去保护知识产权,用知识产权去加强质量发展。

就现在的时代而言,数据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的知识产权、知识和信息是一个关键的生产要素。大家可以关注到,在国家数据二十条当中,数据的应用已经成为了关键。刚才陈院长在讲数据合规,根据目前我观察到的政策动向,我认为数据合规已经排在第二位,数据要素应用已经排在第一位。我国在加强数据要素的应用,而不是说不去应用或者是在以合规去限制应用的背景下去做数据发展的问题。

对于数据和知识产权而言,它们有一个非常大的共性和特点,就是越用越值钱,越用价值越大;这个是不同于其他生产要素的两个点,这也是我为什么把数据和知识产权放在一起去讲的一个点。

我核心讲一下后面的几个问题——数字经济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这个话题其实带来了很多新的研究课题,同时还会产生新的研究领域,需要我们去研究,包括著作权、专利这个层面以及虚拟人、数字藏品、数据算法所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

从大的知识产权概念上来讲,数据其实就是一种知识产权,而且数据其实就是企业竞争利益,它是一个大的知识产权概念里面的内容,所以我认为数据的研究也是知识产权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

知识产权侵权的影响来讲,线上、线下复杂性越来越强。还有知识产权侵权防治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以数字经济还有元宇宙为例的这种版权交易,会产生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以前曾经能够实现的一些法律方法,其实在技术上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障碍,我们可以关注一下数字藏品侵权第一案所带来的一些法律突破和思考。

针对数字经济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新思路,首先要去利用现有的技术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虽然技术带来了保护方面的一些难题和问题,但是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包括做好注册权登记以及做好证据的固定,然后去应用新的技术帮助我们去实现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服务的扩张上来讲,大家可以看到,我们要提前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然后去关注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前沿的发展,去做跨领域、跨专业的一个业务交流。

就地域扩张而言,我认为中国品牌要走出国门,要做涉外业务的一个发掘。其实可以看到,现在知识产权对我们国家来讲已经非常重要,我们国家已经不再是世界工厂,我们成为品牌的创造者而不是品牌的跟随者,所以未来我们国家品牌价值会越来越大,这也就需要知识产权律师要跟得上国家发展的节奏。

同时还要去研究前沿领域,包括元宇宙的法律问题、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以及NFT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数据算法的一个知识产权保护。

另外从法律服务方式的变革上来讲,我们可以借助数字化的平台去拓展案源,可以利用数字化的手段去提供法律服务,可以创建数字化律所,也就是说我们要跟随数字经济的发展,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得更好。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分享。我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既是起点,也是终点。因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就是最大的一个知识产权,数据也是企业竞争的一个核心和重点。对于法律服务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不容忽视了。所以在律所布局上,在律师自己业务的布局上,可能没有办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要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要助力国家经济发展。让我们从起点到终点,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做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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