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修补图书,我一生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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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学是九几年的事。三年级,应该是在九四年。我记得有一年语文课还是语文考试来着,有那么一道题,夹了这么一句话,上面说:小明在图书馆帮老师修补图书。
现在每次想起这句话,我也还会感到一阵阵高潮。太爽了。
不想歪,我不是在图书馆被老师怎么了。(谁会想歪了。。)只是我确实干过这个活儿。我是干过这个修补图书的活计,然后还看见了这句话,“简直就是在说我嘛”,于是二十年后还记得这道题。总之,修补图书是我童年时光最深刻的大事之一,和现在的强迫症或许也有干系。
当时我的小学有一个摆样子的图书馆,平时根本不给学生开放。当然书是有的,漫画书,小人书,科学书,教科书,故事书,也有小说,还有成人期刊(如果你听说过《茶余饭后》),都是别人四处捐来的,所以质量都特别差,特别二手。然后有那么一天,图书馆的这位男老师找到我——据他后来说,那是一场彻底的巧合。他并没有任何“感觉这个孩子应该很细心”的心思在里面。CNM,善意的谎言都没有,纯巧合。于是我就干上了这个活儿。
然而这个活儿真的是很有讲究的,修补图书,如果是现在的话,可能会得到“书还要修补?”的回答。但那时候资源本就短缺,人们也真的很珍惜书籍。“珍惜”,嗯,然而不全都“爱惜”,所以需要有修补的人。作为装样子的图书馆的必备库存,那是一件很正式、很重要的工作。
图书馆的该老师是兼职图书馆管理员,实际是四年级的一个对班班主任。当时他二十多岁吧?也许三十几了,我分辨不出来,也没问过。一个斯文的老师,温和的老师,一做起事来,就开始变得古怪的老师。一开始,我根本不明白他要我做什么、怎么做。他也不和我解释“做什么、怎么做”,而是把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跟我巨细无遗地描述了一番。然后,我好像突然就懂了。事实证明,这根本不是巧合。虽然我(依旧)不是看起来很细心的孩子,但他找上我,根本就是属于我们一生的缘分。
他希望我们把这些破旧的书,变成只旧而不破的书。破、旧为何,看下来你便知道。
我们一起做。一开始是我学着他做,后来各做各的,最后,他甚至还来抄袭我的创意。
1. 用透明胶(当时透明胶还算一种比较小贵的办公用品)粘贴开裂的书页。而为了不让背面还有创口,所以两边都要贴。多出来的部分不能用剪刀剪,因为剪不齐的话(真的,你永远不可能真的剪齐)以后会沾灰,所以必须折过来贴在背面。同理,背面也要这么做。
2. 很多书皮都有洞,下图是最近的书了,九十年代的书磨洞更夸张。这种情况要拿一小块白纸(为了背面美观要剪成小正方形),用最接近封面颜色的水彩笔涂满,然后镂空效果似的贴在后面,再用透明胶把前后都密封死。那时候的透明胶质量很过关。虽然你确实打了补丁,但透明胶如果贴得整齐,一点都不讨人厌。下图弄得其实不太好。
3. 一些书的封皮采用了与内页不同的纸质。而往往这样做,反而让封面比书页更薄更软,更容易受到致命伤害。这是我当年特别不能理解的一件事。这样的书,要用宽的透明胶进行360度无死角的粘贴。可以横着也可以竖着,覆满即可。
两条胶布接缝的地方最有讲究,像拼瓷砖。重合了就有凹凸,若离得太远,不但难看还会再粘灰。要不近不远,像巧克力砖的完美相接最佳。两边都贴完透明胶的封皮,翻起来一时有点怪怪,也许还会走形。但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它们会变得非常平整而爽手。
4. 修改液和改正纸。书里面的涂鸦、笔迹、划痕是不能用橡皮去擦的。
当时我和老师有一个共识,就是用橡皮擦,会擦掉纸张的肉——虽然如果擦得好,确实能达到清洁的目的。但是用涂改液涂,用改正纸贴,则没有丢失任何本体。
虽然颜色会很怪,但这样更突显了“修补”的意志。想想当年我俩也是挺傻逼的。但有道理。有道理的傻逼。
现在的学生应该不知道改正纸是什么吧。改正纸就是一张纯白的贴纸,然后被切成一个个正方形小块,每个小块和稿纸(稿纸现在还在用吧。。。)的小格尺寸一样,写作文写错字了,直接一贴,一个格子就恢复了,虽然白了一点。
我用涂改液、改正纸一个个覆盖书页里面的笔迹,根据污渍情况不同而交替使用。老师说这就像刮大白和狗皮膏药,这两个比喻我各给100分和70分。有时会遇到笔迹画到了书的正文——那我也照贴不误,然后自己再把盖住的字描上去。其实这样做根本算不得美观了吧,只能算强迫症和自我中心化。高兴倒是很高兴。
5. 有些书的封皮已经完全不行了,甚至缺半边,用透明胶根本拯救不了。这种情况就拿一张相对硬的纸板(也就是我们小时候的垫板,下图是我近年随便用杂志纸做的),比书页硬,比纸壳软,按照封面+书脊+封底的大小比划一下,剪裁好,然后整个用胶水粘上去。有点像包书皮的意思吧,但是这样粘没有边角回折,而是按照尺寸对上去,就像多了一页,就像一层新的外衣。然后在书脊重新写上书名和作者。字当然是老师写。
6. 不包书皮。我俩的另一个共识,就是包书皮很蠢。被包过的书有了多余的重量,而且还影响翻阅时的手感。还是我俩粘外皮的做法让人(我俩)欣喜。
7. 边角做硬处理。为了让书保持四角永远的平整,透明胶派不上用场,除非是软皮书。这时需要用纸板剪成三角,贴在书皮的后面。纸板的薄厚要仔细斟酌,不同的封面要用不同质地的垫板。当然贴好之后,还是要用透明胶封好。透明胶太重要了。
8. 塑封,这个是比较难的,第一是工序难,需要动手能力。第二是当年严重缺乏玻璃纸,热源也不好掌握,总不能一直用蜡烛。记忆中我俩只这样处理过十几次,书都是非常牛逼的那种,我看不懂的那种。
一开始我每周帮他打工一次,都是在星期二休息的下午。我家离学校很近,可以随时来。后来时间和频率就有了不规则变化,有时我放学晚走,有时周日不休,有时拿回家里做。我没去过他家,据说他有一个让人没有好感的妻子。好在这辈子我一次都没见过。
两年,我们修了。。。多少, 几百?当时厚书不多,所以几百可能都是保守数字。我没有去想这件事是应该有奖励的。小学生想尽办法讨好老师是正常的事,家长也求之不得。谁知道他明年会不会教我(后来确实教了半学期),帮老师干活嘛不求回报。
但我完全没有压力,因为我已经爱上这件事了,修补图书,太TM让我有成就感了。看着一本本书都变了样子,尤其是——从一大堆糟乱、沾灰、皱巴巴、脏兮兮的垃圾,变成一本本干净、整齐、亮闪闪、香喷喷(应该不会,可我没有对仗的词了)的翻新书籍,那种成就感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太伟大了。这件事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一直到现在的生活方式。
然而更让我高潮的事情还在后面。六年级时,老师拿了大约二十几本书给我,都是我们修过的,不过我觉得大部分是他修过的。他的说法是这些书不在库了(大概吧,记不清),而且(这个而且其实是更重要的)它们都是非常好的书,值得我好好看。作为感谢,都送我了。
我当时都要幸福死了,我还哭了。整个小学我是第一个从图书馆得到书的人,更不必说是第一个看过书的人(我还是这所小学第一个获得语文读写知识竞赛证书的人,第一个放学后在游戏厅被初中生抢到钱的人,丢红领巾数量最多的人,据说还是第一个敢在厕所里上大号的人),我太幸福了。我爱老师,我爱修补图书,我爱这一切。
当年那些书我大概读了一半,有些实在看不懂,有些忘了。虽然无比珍贵,虽然尽力收藏,但小学生保留东西的能力实在有限。经过搬家,经过升学,经过到外地上学,经过到南方打工,经过再回北方,经过再搬家。。。不过二十年后的今天我还是留有一本,也是当年看过次数最多最喜欢的。夏目漱石《我是猫》,1994年译林出版社,于雷翻译版。
回想当年,这件事留给我的念想有两个。
第一是要爱惜东西。
我指的不是艰苦朴素,省吃俭用,而是对待一件物品的方式。以前的书是书,现在的书却好像只是纸,只是消耗品,只是材料。我形容不好心里想说的那个意思。就是。。。举个例子,最近一个朋友打开网站说要买两本书看,他在说的时候,好像是在说“我要在肯德基定个外卖”,而不是“我要好好选一件过冬的衣服”。
也可以说,是现在买书太容易了,太便宜了,没有贵重感。根本不需要借(我不是在提倡借,尤其现在的卫生情况),总之就是不当一回事,买到手了更不当一回事,就是纸张钉在一起形成的资源罢了,翻翻就扔,毫不重要。没有任何珍贵的收藏感。我讨厌这样。
第二就是关于“破”和“旧”的概念差别。
我们总说“破旧”,但破和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我觉得经过我俩手工修补过的图书,就不再是破书了。当然,时间会让它们更脆弱,更泛黄,更变质,更蒙尘。但它们没有一个边角是皱的,没有开裂,没有残疾,没有变形。它们只是老了,就像很多虽然年纪大了但看起来依然性感、精神、整洁、成熟的人。旧是一种古典美。让破旧的东西不再破,就是在极力挽救古典美。
不过,修补这件事情在我这里没有结束。
初中后我开始爱上音乐,在买磁带的年代,我就有了用明信片塑封袋去套磁带皮的习惯,少数邮局才有卖那个的。有时候,还喜欢用透明胶来个无死角的全覆盖粘贴。大学开始买CD,这种行为也变得更严重。毕业后CD衰退了,但网上的二手碟、打口碟、洋垃圾碟开始变多变贱,这让我修补图书的灵魂全线复活——我买来几块钱一张的见本盘、拆封盘、二手盘、大品种批发盘,开始如下步骤:
1. 处理CD盒子。如果盒子没有裂纹或破损,就拆开用洗洁精细刷一遍。如果严重破损,就只好不要了,上网买全新的盒子,直接替换。
2. 处理碟片本身。用湿巾擦漆面,用眼镜布擦读取面。有些人很在意CD的划痕,但其实划痕很少会影响读盘,氧化才会。
3. 处理歌词本。这一条就很强迫症了,我要准备湿巾和纸巾,一页一页,正反面,无死角地、彻底地用湿巾擦过每一个地方,然后再迅速用抽纸擦干。有时候时机掌握不好,歌词本就软了皱了。用厚书压一压,还是于事无补。但我觉得OK。我自己的东西,我自己觉得清洁就好。
4. 如果是有纸盒外套的CD,哈哈——全覆盖贴膜。透明胶我的最爱。
5. 买自封袋,装袋。
这样再一组合起来,原来破破旧旧的二手碟就只是旧旧的了,也许都不会显旧,毕竟和书籍是两码事。整洁,干净,在我的手里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就算以后送给了别人,它们也是在我手里得到了第二次起跑,免于发霉丢弃的命运。我享受这种想法,非常非常享受。
我大概在2013年的时候遇见了老师,他在街上一把拽住我,吓得我张大嘴愣了半天。一开始两个人还是假客套,握手,点头,然后我终于忍不住了。尤其是他说“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我的眼泪没有任何阻碍地淌了下来,像流鼻血那么自在顺滑。我在大街上抱着他使劲哭,不管他身边还有一个朋友在(其实是他儿子)。他(应该)也很想哭,但是他没有哭。他控制住了,我对此感到有点满意。
他还是他,是我图书馆的老师,我的头儿。他看上去真的充满了古典美。矍铄,迷人,一股性感老大叔的味道,虽然也并不很老。现在是个什么校长了类似。
留了电话,约好有空去他家看书,吃饭。真的吃了一次,不过是在外面。他离婚了。我们俩聊了好多事,当然都是修补图书的事,我给他讲我现在的事。我们就像同龄人一样聊天,没有任何隔阂。后来我们约定“有空要多出来”,也确实这么期待来着。但是,“有空就”这个事情总是很可悲,很可怕。他并没有不诚心,我也不是纯懒惰。但时间就这么飞过去了,又是好几年。
今年突然收到老师的手机短信,让我用同号码加他的微信。他还说:快点加。
我又哭了。
哭应该也是那件事的后遗症。
老家伙,你也要翻新了啊?我一边加,一边想第一句就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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