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6天票房16亿!《战狼2》一度陷版权纠纷,险些禁播,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有多重要?

2017-08-02 凌云律师 凌云律师


谈论《战狼2》是不是暑期档最出风头的影片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它不仅创造了新的票房神话,并正在成为神话本身——无论它最终能否超越周星驰导演的《美人鱼》。

8月2日10时,据猫眼实时数据显示,由吴京执导的这部现代军事动作片,票房已经达到了16.08亿。

在此之前,它已经为华语电影创造了两个新纪录:一是刷新由周星驰《美人鱼》创造的92小时破10亿的纪录,创造华语影片“破十”新纪录!二是首周末票房高达1.27亿美元,登顶全球票房榜冠军,大比分击败了位列第二的克里斯托弗·诺兰的高分战争片《敦刻尔克》。

所有人朋友圈里都在重复同一个人的名字:吴京。但很少有人关注,今年5月,《战狼2》曾陷入版权纠纷,上映之前,险些被请求禁播。看到这里,不禁奇怪,续集还涉及版权吗?

《战狼2 》被诉背后的资本江湖恩怨

看过《战狼》和《战狼2》的人都知道:《战狼2》是在《战狼》的故事结局与人物关系基础上,通过对故事线索与人物关系的再创造拍摄形成的。

而《战狼》是由登峰国际、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和原春秋时代三方发起拍摄而成,三方曾在协议中约定,电影《战狼》名称的全部权利归登峰国际(吴京旗下公司)独享,而武汉传奇人则是后引入的二级投资人,仅享有《战狼》的署名权和投资收益权,无权干预《战狼》后续影片的拍摄及“战狼”片名的使用。

而《战狼》投资方之一武汉传奇人公司则认为,《战狼2》制片方之一登封国际在未取得自己授予改编权及名片使用权的前提下,对《战狼》进行了改编、拍摄、属侵权行为,其对北京登封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1000万元。同时,传奇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战狼2》禁播。

原告称被告是“过河拆桥”,被告对侵权问题坚决否认!登峰公司称,自己从未与传奇人公司签署任何协议,也从未向其转让过影片版权,电影《战狼》的版权应由登峰公司独家享有。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下一步会发传票通知被告,包括会追加《战狼2》其他的投资方,有可能会涉及追加其他的出品方作为共同被告,法院会根据开庭时间来安排审理时间。

这也就意味着,卷入这场官司的或许将不止吴京旗下的登峰国际,还要包括公开资料显示的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春秋时代(天津)影业的全资子公司)、嘉会文化传媒等其他几家出品方,这也把《战狼》的背后恩怨公开化。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战狼2》也已如期上映。


《战狼2》为什么能够成为现象级燃片

上映6天票房突破16亿,不断具体票房是多少,《战狼2》都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业内对此有一个统一的总结:爆款,或者说——现象级

《战狼2》出人意料的成功,一方面是吴京选择的结果。在《战狼1》大获成功后,他原本可以延续《战狼1》创造的中等成本军事动作片的路线,但最终他选择了将一个简单的军旅题材变成一部宏大的重工业主旋律的战争动作片。

由于北京文化在《战狼2》开拍前8亿保底,吴京得以在电影制作中不计成本只求完美,这种追求完美的拍法,结果和许多大制作、海外取景的动作片一样——影片制作成本1.5亿涨到了2亿。有消息称,吴京甚至拿自己的别墅抵押融了8000万

但是吴京必须保证这是一部重工业电影,电影的高成本投入,就是为了保证电影不只是在第一部的基础上小修小补,增加一些故事、角色和元素,而是再造整个《战狼》系列。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吴京也完成了对主旋律商业片的类型化改造

另一方面,《战狼2》的确打破了一些规则,正如媒体统计的那样,从去年以来,国产口碑或者票房较好的影片中,女性观众都是超过半数的。但这一次,《战狼2》的男性观众占比达到了暑期档影片最高。

实际上,《战狼2》的电影类型,属于最直男的军事动作片,例如好莱坞的《敢死队》、《第一滴血》,而这类影片的主要受众,当然是男性,但在好莱坞的观众统计中,这类影片的男女比例基本达到了6:4,其中的男性观众比例,当然远远高于《战狼2》的占比。

如果你关注一下你的朋友圈的话,转发《战狼2》相关信息的女生,根本不比男人少,谁说只有男观众才去看《战狼2》呢?

肥罗大电影认为,这部电影最好的地方, 就在于根植于中国这片土壤,它是中国人最真实的情感投射

它是一个冷锋的故事,但它里面真实的人物处境,让它成为成千上万人海外中国人处境的缩影。当电影中中国人在海外遭受战乱的威胁时,这种不安全感让很多人感同身受。而它更大的真实是,在这样一个战乱的环境里,国家依然是每个公民最大的依靠。这在中国公民海外威胁越发严重的当下,有着多强的燃情效果,你很难不想为它鼓与呼。

对任何票房神话来说,影片的质量只是一条引线,真正让它燃烧的是一种集体情怀,当这场宏大的戏剧在所有观众心里完成了沸腾的演出,影片的成功就是注定的,票房只是为这场成功完成了最后的冠冕。


影视纠纷的一路狂奔

在中国电影已经步入系列片的时代,围绕着电影版权的相关问题逐渐变得不容忽视。与好莱坞电影公司拥有电影版权之后可随意筹拍续作相比,国内的系列电影却面临着因组局不同而陷入版权纠纷的尴尬境况。

《战狼2》的纠纷其实是影视行业一个很普遍的版权纠纷,影视行业的很多规定都是约定俗成,但是法律层面却并不认可。随着影视行业的发展,有关影视版权的纠纷也是一路狂奔,经历了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过程。

影视圈相对封闭,此前的很多合作都是依靠熟人社会的相互信任,但随着资本方的涌入,越来越多的陌生人进入到这个圈子,此前的“约定俗成”已经无法解决利益扩大下的各种矛盾。而我国法律并没有随着影视圈的发展而完善,但是这个圈子里的法律人及法律的相关解释却随着这个行业的发展而日渐成熟起来。

5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组织了国内的几大影视公司,例如阿里巴巴、华谊、腾讯、乐视等,召开了著作权纠纷赔偿问题研讨会,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展开了讨论。这也从政府层面传出了信号,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已经有了鲜明的态度。

2016年度北京市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发明专利保护、商标纠纷、外观专利纠纷、影视改编、综艺节目授权等,其中有4例涉及影视版权纠纷。

随着影视IP越来越值钱,影视纠纷的标的额也在逐步提高。一位北京法院的法官称,这几年影视案件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标的额也越来越大。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自肥罗大电影、钛媒体、知识产权报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