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罚!这样开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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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台风“查帕卡”以台风级别(12级)登陆阳江,今天(7月21日)08时已经减弱为“热带低压”(7级)。"查帕卡"移动速度缓慢,螺旋雨带往往具有列车效应,所经之处降水时间长,累积量大。@广东天气预计,今天广东西南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珠三角南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受到暴雨天气影响
各地都出现了“水浸街”的情况
但有些车辆在通行涉水路段时
却开出了“六亲不认”的姿势
路过的行人无辜被溅一身污水
各位南海司机知道吗
其实车辆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
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话题上热搜
多地交警已处理
近日,事发于江苏苏州,郭某驾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车轮激起的水花溅了旁边等红灯的男子一身。男子没有忍气吞声,果断报警。
民警通过监控确认事实后,依法传唤郭某接受处理。郭某供述称,上班路上遇到堵车,他一着急就直接走了非机动车道,在坑洼路段也没有减速,导致溅了对方一身水。
最终,郭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通过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款100元。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山东平邑县,车辆溅起的水花淹没了骑电动车的爷孙二人,导致后车差点就撞上2人。
事发于7月8日下午17时许,唐先生开车行驶中,突遇旁边一辆车加速通过,瞬间激起了比车还高的水花,唐先生的前挡风玻璃被完全遮挡。
待玻璃上水花散去后,唐先生才发现一辆载有祖孙二人的电动车已近在眼前,若不是他提前减速,后果难以预料。在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祖孙二人被水花淹没溅得浑身湿透。目前,当地交警已介入调查。
#开车溅人一身水是违法行为#话题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并引起广大网友认同
雨天路过涉水路段
应该怎么正确通行?
车子通过积水路面应保持合理时速:
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
车速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
车速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
找准路线,缓慢通过涉水路段
遇路面有积水时,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涉水行车应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及水底最坚实的路段涉水通过。
涉水后及时进行车辆保养
及时清洗车辆,避免泥沙、杂质侵蚀车漆。若积水深度较深,要注意检查车身细小划痕、车辆底盘、车辆线路、发动机状况等。早作处置,保证后续用车的行车安全。
雨天行车开双闪
或远光灯也是不妥当的
此外,有些南海车主为了“安全”,在暴雨天气行车过程中习惯开启双闪或者远光灯,这种做法也是不妥当的。
雨天行车中不要使用双闪。所谓“双闪”就是危险警示灯,只应该用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比如前方有事故,或者你需要在主路临时停车。一般行车过程中我们都不应该用到它,如果滥用双闪很有可能会给周围的车辆传递错误信息,易导致危险发生。同时,雨天开双闪会导致后车无法识别变道灯有一定危险!
雨雾天开远光灯是错误的行为!因为远光灯在雨雾天是有漫反射的。所以,越开越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不同程度的雨况
灯该怎么开?牢记这几点!
小到中雨,近光灯
大雨,近光+前雾灯
暴雨,近光+前后雾灯
文明行车,安全通行
转发提醒更多南海车主吧!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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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广东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盛波
审校:何锦婷、吕燕珊、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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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