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首战!南海黄金水道旁51亩旧厂房拆除!
雅瑶水道大冲桥旁51亩厂房拆除
南海区水环境治理首战打响!
现场,挖掘机、洒水车等作业机械同时开动,强力破拆一栋栋的老旧建筑。该片区旧厂房有近20年历史,原有的近30家租户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利用,产业形态低端,存在污水排放河涌问题。此次拆除行动主要对临河一侧700米长的老旧厂房进行拆除,清拆面积51亩,其中13.5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共出动200人,炮机15台,晒水车10台,整个清拆行动为期7天。
对照计划,该地块连同周边区域将打造成产业化、多样化、高端化、集体化、区域化的现代科技产业园。雅瑶水道作为南海区十条黄金水道之一,将为打造区域产业新高地,为区域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策源源。
南海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南海区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江河两岸、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景观提升,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者结合的一次行动,也是南海区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在2月25日成立后迅速出击的首场行动,彰显南海治水的力度、速度和决心。
2022年,南海区将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河湖提质行动,推进全流域水环境治理、万里碧道和黄金水道建设;实施河湖护畅行动,推进“四乱”、妨碍行洪问题治理;实施护河安澜行动,推进“净堤”“净岸”、水域岸线保洁,管护水平提升,全力打造一批高品质滨水公共空间,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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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通讯员:张琼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盛波
审校:何锦婷、吕燕珊、梁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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