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请以下人员主动报备+核酸检测!
因疫情防控需要
以下人员请注意
一、高中低风险区来(返)佛人员
二、近7天内曾到过有疫情发生的城市或地区来(返)佛人员
三、与病例通报轨迹重合的人员
四、红码人员
上述人员需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味觉嗅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向社区报告,并遵从社区人员的指引。
此外佛山疾控建议:从外地来(返)佛人员自觉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
疫情期间
个人一旦“有情况”
请自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及时报告,及早检测,尽早隔离
尽量把疫情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主动配合,及时报备
南海一市民做出表率
在“0709”这轮疫情中的一位市民及她的家人就以实际行动给大家作了很好的榜样:这位市民于7月10日发现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为阳性后,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社区报告,主动申报、配合流调信息工作。
一外地来佛人员发现不适后主动报备
从清远来佛山探亲的吴某某(主动报备行程)在得知自己清远同住人为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并且自身症状出现加重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备,经过落实一系列及时的管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外地来佛四人参加大型活动前
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7月9日凌晨,王某某与哥哥及朋友一行4人驾车从海南省到我市三水区参加会展活动。4人到佛后随即主动去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当日发现其核酸结果呈阳性,当地卫生部门立即采取流调溯源、社区管控、核酸筛查等一系列防控措施。由于王某某在参加会展等大型活动之前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疫情发现和管控及时,没有出现后续感染病例。
提醒
目前多地相继报告本地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佛山疾控呼吁,如您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建议近期从外地来(返)佛人员自觉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
佛山一密接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被警方立案调查
根据7月16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通报,7月9日,相关部门在开展佛山市“0709本土疫情”排查工作中发现,密接人员杨某某(男,48岁)拒不配合流调工作,且涉嫌故意隐瞒接触史,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7月13日,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
提醒
如您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建议如您在有发生过疫情的地区返回南海(近期请多关注“南海发布”“健康南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资讯),请您在到达南海后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如您在外市返回南海,请您在到达南海后48小时之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相关法律法规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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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不仅要守好防控疫情的 “底线”
更不能触碰法律的 “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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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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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疾控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盛波
审校:吴碧霞、吕燕珊、袁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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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