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强奸案“冰释前嫌”一波未平 故意杀人案“双方和解”一波又起!

陕西二套融媒中心 陕西都市快报 2018-10-19

近日,“冰释前嫌”这四个字被热议,原因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发表了一篇“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涉及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按照文章里的表述,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对此,很多网友表示:刑事案件“冰释前嫌”?凭什么!


目前,该案件在法律层面的细节,特别是针对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情况,检察机关还未更多披露。记者注意到,该微博文章已经被删除,但官方仍未对事件作出正式回应。


鲁山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22日表示,相关部门正对事件进行研究:“我们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检察院、省检察院都正在进行……

 记者:省检察院和鲁山检察院正在协商是吗?

工作人员:对对对,他们现在是检察院有专门人员(来研究),因为报告都是系统内部统一来弄”。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又曝“双方和解”故意杀人案


据报道,9月22日,记者查询鲁山检察院微信公号发现,今年3月24日,该院官方发布了一则喜报:《热烈祝贺我院选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文章说,


该案件发生在某高中校园内,双方当事人均为该校高一年级学生,该案系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


该院未检科干警在办理该案件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安排李某某与家人进行亲情会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协调教育部门,将李某某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继续完成学业。


为避免司法办案耽误当事人的学业,协调人民法院将开庭的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并做到快诉快判,从提起公诉到收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8天的时间。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除微信公号报道此事外,鲁山检察院官博也晒出该案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十大案件。




律师:检方做法有违刑法原则


资深刑事律师殷清利认为:


从目前鲁山县检察院披露的现有情况看,强奸案件的小赵16岁,故意杀人案的高一学生李某某,两人均已满14周岁。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两人具备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两案促成和解、变更强制措施,最终法院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做法,均与刑法的原则规定不相符。


“如此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处理、裁判,很可能为当下的初高中学生法治教育带来错误的示范影响,这是最要命的。”殷清利律师说。


此前回顾:强奸案“冰释前嫌”遭质疑


此前,“冰释前嫌”这个词突然上了热搜,但原因并不像这个词的意思听起来那么美好。


据中国之声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发表的“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称,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据平顶山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10号推送的文章,小花更是因为这次侵害染上了传染性疾病,急需治疗。



但用这篇最新的文章的话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



接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又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来源:中国青年报、自上游新闻、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本期编辑:魏尤佳 蒋小羽

值班主任:徐娇、邓博

大家都在看

陕西,原来你这么好吃......果力满满的陕西水果地图新鲜发布!

西安业主买房八年,遭遇开发商“翻脸”不认人,竟耍出这一招......

陕西人注意了!几天以后,你看电视时,可能会出现一种“怪现象”


小编表示心情很复杂

同感点ZAN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