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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年1月21日起,焦作将实行专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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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21日起,我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将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税务局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电子专票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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