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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从小开始,“新雨计划”让教师秒变“律师”

四川司法 2019-05-10

“新雨计划”


“冲突发生,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给他们讲道理”“冷却化处理”“控制自己的情绪”

5月15日上午,汶川县第一小学四年级五班的孩子们正在上一堂特别的课程。上课老师刘静在黑板上写下“冲突”两个字后,向孩子们提问。孩子们踊跃举手,刘静请他们挨个说出自己的答案。听完孩子们的答案后,刘静播放了一段动画视频,让他们更直观的去理解什么是冲突和欺凌。

提问,引导,解释,案例教学。这就是汶川县第一小学“新雨计划 ”的课程模式。

“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运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表达方式最终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这就是‘新雨计划’的初衷。”汶川第一小学德育主任王娅这样说。

“新雨计划”本是深圳福田区推出的一项青少年普法创新项目。2017年5月,汶川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组织该县7名中小学老师和5名律师前往深圳“取经”。将深圳的“新雨计划”引入汶川县,同时结合汶川实际提出了将“教师变律师”的全新模式。随后,汶川县第一小学在全校发布“招募”信息,招募志愿者教师加入“新雨团队”。刘静便是其中一员。

“我是一名语文老师,法律并不是我的专业。但我认为传播法律知识,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这是我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去完成的使命。”刘静说,最初加入团队的意愿只是为了完成一份“额外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喜欢上了这个团队。



汶川县司法局局长王平金介绍,汶川是全省首个引入“新雨计划”的县,目前,汶川县第一小学“新雨团队”共有15人,包括14名教师和1名律师。律师在“新雨团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律师的指导,志愿者教师获得了更专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为整个“新雨计划”的课程设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目前,“新雨计划”在汶川县第一小学正在进行“基础课程”以及“反欺凌”课程的授课。14名志愿者教师分为4个小组,采用“定时间,定人员,定班级,细化内容,分组教学”的形式,面向全校五年级以上的学生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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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法制日报   本期编辑: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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