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假的!假的!
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的采样棉签有毒?
做核酸时不摘口罩只露嘴巴
可降低感染风险?
洛阳市涧西区4月1日要全员核酸检测?
洛阳市西工区发现疑似和确诊病例?
上海确诊病例锻炼后导致树变阳性
“大白”在看守?
男子坐皮划艇从浦东偷渡到浦西被抓?
上海浦东有人跪地聚集?
上海有人撒钱后跳楼?
造谣传谣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造谣传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造谣传谣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 造谣传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编造、散播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行为,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疫情防控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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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郑荣军
责编 刘 冉
编辑 赵铄冰(环工)
校对 张文瑄(艺设)
审核 张润祺(信工)
- 投稿邮箱:NCWUhuaza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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