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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产业类功能提升项目正在申报

浦东发布
2024-10-06


为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财预〔2022〕9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实施细则》(沪浦发改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产业类功能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一起来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二)提升产业集聚能级。

(三)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四)提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品质。

(五)其他项目。



二、支持条件

2025年项目申报除了必须符合以上重点支持领域,还需要符合:


1. 专项资金支持的功能提升类项目为2024年启动建设项目,且不超过本轮政策期间。


2.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3. 曾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需通过项目验收后方可再次申报。


4.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申报主体需对是否申报和承担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类别项目进行主动申明和告知承诺,未申明者不予受理。


5. 申报项目如为信息化项目,需要承诺同意与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6. 产业类功能提升类项目总投资中固定资产(含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建筑工程费、改造装修费、室外总体工程费等建设投资)比例需要在50%及以上。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准备的材料

产业类项目申报主体需按照要求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产业类)并准备好相关附件,如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相关合同协议、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等。


(二)各片区管理局转报需准备的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汇总表。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线上申报,按照要求线上填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其中:产业类项目线上申报入口: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访问后选择“政府有”模块中“自贸专项资金”申报。

线上申报开放时间:截止8月16日24:00


(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局转报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局受理项目后,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初审后,将项目转报函、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23日17:00前报至区发改委。



六、联系人

王 帆      58811536

王燕明      68542026



各片区管理局联系人



注意

浦东新区发改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贸区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仅限于各片区管理局和浦东新区发改委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项目申请单位自主申报。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浦东新区发改委举报。


举报邮箱:

wangyanming@pudong.gov.cn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详情



编辑:朱胜霞

资料: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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