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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协议管两地空气 川渝协同防控交通、PM2.5、臭氧污染

四川生态环境 四川生态环境 2021-04-15


4月1日,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协议》。



此次协议旨在建立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突出交通污染和PM2.5、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共同推进川渝两地大气污染治理,以实现成渝地区优良天数增加和PM2.5浓度下降为重点,持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协议》明确,双方共同争取国家的支持,协同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出台有利于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及资金保障等政策,联合争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支持,联合申报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研究专项及重大项目规划,共同推动重大工程建设。


双方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成都、达州等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长寿、江津等区,建立双边、多边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空气质量状况,落实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警预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交界区域和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和重庆渝西片区传输通道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玻璃、砖瓦、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协同治理;持续推动水泥、烧结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交界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开展高排放车辆和超标车辆协查。


双方还将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对策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科学决策。


《协议》为双方合作建立了机制保障,每半年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协作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分析空气质量形势,推动解决两地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工作问题;共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按照急用先行、持续推动原则,突出钢铁、水泥、玻璃、砖瓦、石油化工、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逐步统一两地大气污染物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标准规范;共同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执行,加强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和应急执法,开展交界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统一分级标准试点;共同推动建立大气环境大数据平台,共享空气质量、污染预警预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和执法、机动车检验及交通污染等数据,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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