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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不容辞!四川生态环保铁军筑牢“绿色屏障”

近日,我省泸州、成都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出现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使命,厅党组迅速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立即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直扑一线,狠抓落实,全方位多举措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生态环境厅聚焦主责主业

抓好疫情防控环境监管

生态环境厅连续召开多场专题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精心安排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

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疫情防控。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突出重点抓好疫情防控,紧盯重点区域,加强对定点医院、医疗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的环境监管,规范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处置,严防疫情二次传播。

主动开展环境监管帮扶指导。组织三个专家组分别深入成都市各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指导属地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环境管理。

筑牢涉疫医疗废物处置防线。贯彻“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要求,多方施策,扩增常规医废协同处置单位35家,为全省涉疫医废规范化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迅速指导成都市启用应急协同处置能力为120吨/天的成都万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成都市医疗废物总处置能力为240吨/天),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强化涉疫医疗废水监督管理。2月21日起,生态环境厅在常态化疫情调度基础上,对成都市、泸州市开展定点医院、已启用集中隔离场所和接收定点医院或集中隔离点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消毒情况日调度,督促地方落实涉疫废水管控要求。

督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通行等防疫措施,加强单位内部消杀频次,按照属地社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开展“三天两次”核酸检测。加快新冠加强针接种,督促干部职工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成都各地迅速反应

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高新、锦江、龙泉驿、温江、双流、崇州、蒲江等生态环境局迅速反应、闻令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新冠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监管手册(2022版)》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工作,对污染源启动应急加密监测,持续做好涉疫医疗垃圾转运处理监管工作,强化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废水达标排放,严防疫情二次传播风险。

强化巡查监督,对隔离酒店、定点医院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点位开展疫情防控巡查,深入现场督导,确保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环境监测,加强特定场所物防、人防、技防管理,督促继续做好废水消毒工作等,紧盯薄弱环节迅速堵塞漏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泸州强化涉疫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

2月22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纳溪区残疾人服务中心集中隔离场所、纳溪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四川绿行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涉疫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现场帮扶式指导服务。

指导服务组现场查阅了有关记录台账,详细问询了现场和属地管理情况、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核酸监测情况,查看了涉疫医疗废物贮存专区和专门通道、车辆消毒专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口、在线监测点等重点区域,并对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监管手册(2022版)》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答疑,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三专一及时”和“两分开一优先”措施落到实处,及时高效开展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水环境应急监测。


来源: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泸州生态环境、成都市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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