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涉生态环保!四川印发方案促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13部门印发《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释放工业增长潜力、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继续工业稳定增长后劲等方面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行动方案》中哪些涉及生态环保?小编为您梳理好了↓↓↓据《行动方案》,在释放工业增长潜力方面,四川将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快“16+1”重点产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技术改造,落实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开展节能环保品牌川渝行等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搭建“四川造”产品线上线下综合推广平台。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全省公共交通、城市物流等重点领域电动化替代。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
为积蓄工业稳定增长后劲,《行动方案》指出,加快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聚焦医疗健康设备、锂电材料、氢能、高效节能设备等领域,探索“赛马制”模式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建设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生物经济、5G融合、超高清、北斗、通用航空、氢能等新兴产业示范应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钒钛、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工业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检测认证等服务新业态。强化能效标准引领,落实《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推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培育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创建一批节能降碳示范标杆企业,支持节能降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编制实施工业及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持续开展节能、节水型企业培育工作。增强标准支撑能力,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开展节能降碳领域省级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绿色低碳团体标准。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优化市场环境,明确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等内容。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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