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个月!全省将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6月27日,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主持召开重点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视频会,对重点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安排,全省组织8个城市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以集中整治渣土运输车辆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整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专项行动以“省级督导+地方自查”的方式开展。省厅成立指挥部,统筹调度8个重点城市的整治工作。市级、县级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围绕渣土运输车辆是否落实准入和总量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渣土运输车辆装卸是否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渣土运输过程是否密闭、遮盖,渣土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区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大整治内容,开展常态化整治。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靠前一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联合检查,形成攻坚合力。各地要以建立完善“渣土运输车辆环境动态管理清单”为核心,全面摸排渣土运输车辆底数,围绕“产生、运输、处置”三个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建筑工地、运输线路、城市细颗粒物高值区、消纳场所”四个重点区域,深入查摆渣土装卸、运输资质、运输规范、渣土处置等方面的环境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执法和服务,坚决杜绝“一禁了之”等“一刀切”行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切实服务好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就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有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成都、德阳、攀枝花、眉山、自贡、宜宾、乐山、泸州等生态环境局有关同志在各分会场参会。
🔹 省领导到市(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行动,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 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四川获17项国务院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