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首份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措施文件,计划通过调整优化结构、加大科技投入、组织科技攻关,激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含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同)科研人员进一步提升科研实力,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积极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19〕109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加强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激发科研人才活力4个方面,提出11条具体举措。
《措施》明确,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除每年继续安排预算资金支持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技术攻关外,新增科研经费后补助机制。重视科创平台建设,计划整合省内生态环境领域科研力量和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深度合作,同时探索仪器设备共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对社会机构提供多层次开放的有偿服务机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属于科研单位的厅直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员按照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合理增加收入。壮大科研人才队伍,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引才育才用才,完善科研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积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广泛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同时,进一步保障科研公平性、涵养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措施》的实施,将积极引导厅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重视科研工作和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同时通过科研经费后补助形式正向激励厅直属事业单位科技工作成绩,培育创新文化、保护创新成果,有效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推进《措施》落实落地,积极整合科技资源、集聚科技力量,围绕目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顽瘴痼疾精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不断提升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