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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5年缩短至1个多月!这地完成全省首个通过简易评估方式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近日,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完成一例天然气发电企业涉及植被、环境破坏的案件。该案是2023年8月出台《资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后,处理的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该方案也是全省首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方案。

据悉,6月下旬,资阳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安岳县永顺镇境内,一家天然气发电企业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建设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破坏了附近山坡绿植,造成3.53公亩植被损失。根据《资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工作,参与索赔磋商,实施修复,全面履行赔偿义务。在双方几经磋商后,8月14日达成协议,企业相关负责人将采取异位修复方式进行赔偿,该修复工作将从8月31日持续至12月31日,确保所有修复达到效果。

“此次依据简易评估方案进行办理案件与以往相比有两点不同。”资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科长钟训庭表示,首先是案件处理过程化繁为简,效率提升。以前处理一件生态环境损失赔偿案件,从调查到执行整个过程会持续3-5年,而这起案件通过使用简易评估方案经现场专家评估后直接与企业进行磋商修复执行过程,只用了一个多月就办理完成。其次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义务由“只挨罚不修复”,变为“既挨罚又修复”,不再由政府完成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由赔偿义务人全部承担。

据了解,《资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适用于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赔偿义务人同意、损害量化金额估算在三十万元以下的案件,主要针对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构成犯罪、环境违法、行政处罚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等7种处罚案件。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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