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名单

2015-03-04 宁波海事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名单共涉及24家运输企业及这些企业旗下的107个运输工具。这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更多“红利”落地,相关企业可以获得及时退税。



启运港退税

是指从启运地口岸发往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经确认一离开启运地口岸就视作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据中港网资料,从2012年8月1日起,青岛前湾港、武汉阳逻港与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只要从青岛、武汉两地港口报关装运后,需要确认出口企业的货物离开启运港发往上海洋山港中转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销售并办理退税。2014年8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决定从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地口岸从原来的2个扩大到了现在的8个,出口口岸仍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以水路为运输方式。



  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后,企业提供海关出口报关单等资料办理启运港退税,退税办结时间将由原先的30天缩短为10天至15天。



“启运港退税”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享受的政策,它要求出口企业必须通过规定的货物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即货物运输企业应在启运地与离境地之间设有直航航线,纳税信用级别被税务机关评价为B级及以上,并且三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

同时运输工具应配备导航定位、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并且符合海关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的相关要求。

新获批承揽启运港运营业务的运输企业

安徽东方捷运船务有限公司

江苏恒隆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江苏众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凯通航运有限公司

南京通海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

南京众诚航运有限公司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新洋山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嵊泗洋山江海联运有限公司

芜湖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武汉长海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武汉有限公司

中外运长江船务有限公司

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中艺国际储运公司江苏公司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