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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享:多人被抓!三家代账公司参与虚开发票
成立9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案情简介 |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孝南区税务局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发现,辖区内的两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公司”)顶格开具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票面金额合计757.54万元,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随即向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函请求稽查。
稽查人员注意到,这3家企业都是在2019年9月注册登记后,立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利用纳税人首次领用10万元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属涉税即办事项,不需要税收管理部门批准和实地审核的便利,迅速领用10万元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1月,这些企业对所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份以99557.52元顶格开具后失联。
案件经理 |
税警双方掌握的信息表明,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失联是犯罪嫌疑人有意为之,是典型的暴力虚开表现。孝感市税务局党委决定成立专案工作组开展联合调查。注册地址虚假,公司已经走逃。专案组经研究决定运用数字化战法,通过快速搜寻、精准分析寻找案件查办的突破口。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提取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数据中的开票网络地址,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案件涉及的开票端物理地址和互联网协议地址,再对应固定有关企业和个人。层层查下去,专案组发现有关开票地址为W财税公司、N财税公司和S财务公司3家从事代理财务业务的公司,迅速行动查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控设备和相关的账务资料。
3家财务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供述,沈某与他们签订了11户木材加工企业的财务代理协议。他们称,考虑到这11户企业都是冒名成立,为其服务不容易被税务机关发现查处,即使被发现了也可以说是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业务代理的,财务代理公司没有参与策划,承担责任有限。抱着这种心理,财务代理公司在被代理企业未发生真实经济活动的情况下,仍按沈某的要求,安排员工以上述木材加工企业名义从办税服务厅代为领取增值税发票,或由沈某提供增值税发票,对外虚开。3家财务代理公司共计向25户企业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71份,价税合计5791.8万元。
专案组另一路人员根据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向,赴浙江、海南、上海、安徽、重庆、四川、江苏、河北等地,对接受有关虚开发票的25户企业展开调查取证。外调证实,这25户企业均与孝感11户木材加工企业没有真实业务往来,涉案发票是通过第三方票贩获取的。根据外调信息与虚开发票流向,专案组制作统计表,绘制流程图,按图索骥深挖关键地址、关键企业和关键个人。
案件结果 |
内查外调取得充足证据,专案组决定收网。2020年11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1年1月,经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沈某、3家涉案财务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等7人被执行逮捕。2021年2月,发票贩子朱某到温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李某到孝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韩某被重庆市公安局批捕。
孝感市税务局将这起案件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11户木材加工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发往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由于沈某及其控制的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金额在40万元以上,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税务机关暂不进行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正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沈某等涉案人员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 记者:徐卫兴,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