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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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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2022年3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今天(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具体如何操作?五步走带您轻松搞定↓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 |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 |
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 |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 |
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 |
本文来源: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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