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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企业隐匿平台佣金收入偷税被处罚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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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0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案情简介:

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义乌安亿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亿企业”)因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被罚超6万元。

据了解,处罚事由为公司名下主播“安若溪”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带货,检查组到该公司注册地突击检查中取得公司平台后台销售数据,经检查组带回分析统计后得出该公司2021年度取得的佣金收入1190.62万元,而实际已申报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202.85万元,未按规定申报销售收入975.98万元,且未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明税评析: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对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活动,加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在税务管理方面,强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依法纳税,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义务。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督促、提醒、协助服务对象依法纳税,自觉抵制以偷逃税为目的或者可能导致偷逃税的不规范签约方式。

经纪业务税务合规管理,需要从收入、成本费用、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依法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

本案中,安亿公司应就取得的收入全额申报纳税,包括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但其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纳税款,该行为的处罚结果为2021年少缴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处以0.6倍的罚款,合计为62657.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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