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与经侦大队联合查办,涉案金额11.79亿虚开团伙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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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与厦门市思明公安经侦大队联合查办了一起虚开发票团伙案。案件共涉及企业 200余户。专案组经核查确认,涉案团伙累计对外虚开发票1.3万份,涉及金额11.79亿元。目前,8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落网,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审理。
案发:预留电话获得重要线索 |
2021年9月,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在对非正常经营企业厦门J公司涉嫌虚开发票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税务登记信息里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电话均是空号,但J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虽然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却并非空号,这个小细节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随后检查人员核查证实,J公司已经走逃,其经营情况和申报信息等多方调查的结果显示,企业具有暴力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虽然该企业已走逃,税务登记信息中的人员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但检查人员对不是空号的法定代表人电话念念不忘,决定在作出核查结论前再尝试拨打一下。
这一次,电话竟然接通了。接听电话的人员自称是J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并表示J公司已在半年前通过财务人员陈某转让给了一位叫作吴某某的人。
这一情况,让检查人员不由得心中一紧——J公司近期出现大量开票后走逃行为,这正是团伙性虚开案件中“买壳虚开”的典型操作手段。当即,检查人员向J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说明情况,要求其提供陈某、吴某某相关信息,并立即将案件情况整理上报。
工作严谨、细致的检查人员当时并未想到,他这个念念不忘、“最后接通的电话”,最终竟然牵出了一个特大团伙虚开案件。
根据J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提供的信息,检查小组在征管软件中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为关键词,对吴某某的信息进行筛查,发现其挂名的企业共有19户。经过对这些企业的进销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后,确定19家企业均存在零申报、短期集中开票、有销无进等虚开发票违法特征。截至检查人员核查时,这些企业已对外开具发票涉及金额3500万元。
第一稽查局认为,疑点企业体现出的情况,显示其背后可能有违法团伙操纵,为了避免税款流失,必须迅速行动予以打击。于是,第一稽查局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对疑点企业立案深入调查。
追查:重点嫌犯现影踪 |
分析案情后,检查小组判断,从J公司的转让情况和吴某某名下的企业数量看,如果吴某某确实从事虚开发票违法活动,涉案企业肯定不止这十几户。吴某某的其他同伙是谁?其是否就是违法团伙的操纵人?
于是,检查小组对已经发现的19户涉案疑点企业所涉及的人员信息进行梳理,并逐一对相关可疑人员进行筛查。不久,又发现了一名叫周某某的疑点嫌疑人,其与36家疑点企业相关。
经过数月的数据梳理、线索分析,专案组确定,案件共有吴某某、周某某、孙某某和杨某某等共7名重点涉案嫌疑人,这些嫌疑人共涉及相关虚开嫌疑企业200余户,截至案件调查启动时,涉案企业共对外开具发票1.3万余份,涉及金额10.44亿元,税额1.35亿元。调查中的线索和迹象显示,这些人员相互勾连,一个特大跨区域虚开团伙轮廓初现。
为进一步了解该团伙的运作方式和违法手段,专案组运用信息化手段,综合企业地址、开票特征,以及实名办税时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核查。同时,通过税务总局相关数据软件、征管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对涉案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开具发票流向、受票企业信息等进行深入追踪与调查。
办案人员发现,该团伙控制的大量企业均在同一地址、同一时段对外大量开具发票,其行为符合暴力虚开团伙特征。经过追查,检查小组取得了吴某某、周某某等7名涉案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照片等信息。
分析核查该团伙所控制企业的票流数据和相关信息后,检查小组掌握了该团伙的运作方式:在厦门设立或购买空壳公司,骗领发票后,短期内大量向湖南、深圳、广东、上海和广西等多个省市下游企业开具发票,随后采用失联或走逃方式迅速销声匿迹,以逃避税务机关打击。
随着专案组调查的不断推进,涉案违法团伙的情况渐渐清晰,案件调查进入重点锁定涉案人员行迹和准备收网等关键阶段。为加快案件查办进程,第一稽查局迅速与厦门市思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络,向警方通报了案情。
抓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税警双方对案件情况和核查取得的线索证据共同研讨后,决定成立联合专案组,扩展案件的调查深度与广度,以尽快获取更多涉案团伙违法证据,待时机成熟,对该团伙实施抓捕。
专案组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吴某某、周某某等7名案件嫌疑人进行侦控调查,取得了大量该团伙控制空壳企业、领用发票,并对下游企业大肆虚开非法牟利的违法证据。
在对涉案人员行迹进行侦控和调查的过程中,专案组发现,7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在厦门地区,而是在其中一名嫌疑人杨某某的老家湖南。
为避免涉案团伙闻风逃遁,结合侦控情况,联合专案组决定立即前往湖南对该团伙实施抓捕。但就在专案组进行部署,准备即将动手实施抓捕行动时,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忽然集体行动,分别驾驶两部车辆,同时离开了湖南。
难道是办案消息走漏了?涉案人员要去哪里?抓捕行动应如何继续?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办案人员本来紧绷的神经绷得更紧了。联合专案组迅速应变,对涉案人员所乘的两部车辆进行定位追踪,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张追踪,发现其中有一部车正往厦门方向开,而另一部车却开往广东方向。
综合各种迹象,联合专案组研判认为,涉案犯罪嫌疑人应该没有察觉专案组的动向。针对突变情况,专案组调整了抓捕计划:成立A、B两个抓捕小组,A组人员对开往厦门的车辆进行布控抓捕;B组紧盯赴广东方向的涉案车辆,寻找最佳抓捕时机。两组之间保持联络,根据涉案嫌疑人动态,随机应变实施抓捕。
随后,A抓捕小组对开往厦门的嫌疑人车辆进行持续监控,并在车辆必经的厦漳大桥附近蹲守。当犯罪嫌疑人的车辆出现在办案人员视线时,抓捕小组迅速出击,在高速公路出口处顺利将车上3男1女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不久,B抓捕小组也传来好消息,前往广东的嫌疑人车辆并没有在广东持续停留,而是于晚上10点多从广东东莞市出发,转向开始向厦门方向行驶。
联合专案组分析其动向后,决定对这个方向的嫌疑人暂不抓捕,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策略,对车辆持续监控,以寻找该团伙犯罪窝点,获取更多犯罪证据。
次日凌晨,B抓捕小组一路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车辆到达厦门市湖里区的一个住宅小区,将抵达违法窝点的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还抓获了1名正在窝点内开票的团伙成员洪某。
在违法窝点中,办案人员查获该团伙用于注册公司等非法用途的身份证200多张、企业公章87个、用于开票的多台电脑及打印设备。此外,还发现了大量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料,以及400多份尚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
随后,联合专案组对违法团伙成员杨某某等人进行讯问。面对确凿证据,吴某某、杨某某等8名人员对其虚开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以吴某某为首的8名违法人员结成团伙,控制多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万余份,涉及金额10.44亿元,税额1.3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税案评析:以点带面,把案件查深查实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陈琳琳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涉案团伙通过购买或使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等方式控制空壳公司,骗领发票后,对外大肆虚开非法牟利,随后迅速走逃,其违法行为十分恶劣,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
本案中,检查人员在调查虚开嫌疑企业时,严谨细致,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业务细节和得到线索的机会,最终从嫌疑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处获得了宝贵线索,从而拉开了这起团伙虚开大案查处的大幕。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税警双方密切合作,使用信息化手段深挖细查,摸清了涉案企业的“黑色业务网”、查证了涉案团伙的违法活动、精准锁定了团伙踪迹,让涉案违法嫌疑人无处遁形,最终使这起虚开大案得以顺利查结。
本案的成功查办,为各地税务机关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团伙性虚开违法行为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税务机关在查处此类虚开违法案件时,应以涉案企业的关键人员、票流等为“中心点”,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拓展调查范围,“以点成线”“聚线成面”,以发现更多隐匿于视线外的虚开嫌疑企业和涉案人员,为案件查深查实奠定基础。此外,此类团伙性质虚开案件,往往具有跨地域、涉及企业多等特点,查处难度较大,因此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应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协作,以提高异地查证、涉案人员追踪等工作效能。
针对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特点,税务机关应探索建立团伙性虚开违法监控预警模型,通过定向分析预警,及时识别企业疑点行为、发现风险人员、定位风险关联企业。
例如,可将三个月内新办企业纳入预警视野,关注其是否具有顶额开票、同一时间连续开票、不同企业同址开票、有销无进等行为;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办税人员等信息实施关联分析,以便及时发现“一人多企”“一址多企”或嫌疑人在不同企业交叉任职等情况,为识别团伙性虚开违法活动,及时查处打击赢得先机。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黄浩 郑杨越,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