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指标够了,高新身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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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通知,一次性取消了32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引起关注。实际上,随着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和高新技术企业监管不断加强,近年来,企业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情况,越来越频发。其中,一些企业在高新收入占比、研发投入、创新能力等关键指标全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依然被取消高新身份。
关键指标达标,企业缘何难保高新?针对此问题,明税施志群律师接受中国税务报记者邀请,进行了相关解答。
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实践中,高新技术企业因违反该规定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案例,并不罕见。比如,2019年8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取消了A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Y建材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高新资格,原因就在于这13家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为了更好保障高新企业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施律师认为,政策之所以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须按要求报告相关变化情况和年度发展情况,就是为了便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能否在各项认定指标上持续达标,是否持续具备拥有高新身份的实力。另一方面,该规定也有助于打击“伪高新”“假高新”——监管部门会将企业申请高新认定的信息,与其每年填报的年度报告进行对比,即便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以虚假信息“侥幸”通过了认定,在后续的年度报告信息比对中也会“原形毕露”。
基于此,施志群建议,相关企业一方面要始终做好合规和诚信,无论是在申请高新认定时,还是在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过程中,都应如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切勿弄虚作假;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应切实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将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收入占比等重要事项科学合理地分配在每个年度,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达到指标的要求,从而保障自身始终符合高新认定的条件。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记者:康晓博,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