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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未戴头盔? 他的违法行为远远不止这些......
7月19时晚20时,赤峰市交管支队四大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检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21时33分许,在滨河路荷枫水岸二期西门附近,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其拦截下来后,在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其直言没有取得驾驶证。在交流的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驾驶人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原来,驾驶人陈某,一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当晚,在哈达和硕村的一个工地食堂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21时30分左右,陈某在驾驶摩托车回家的路上,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 “张冠李戴”,奈曼一男子套用自家其他车牌照被罚3000元,扣12分
▎素材来源:赤峰市公安交管支队四大队
▎通 讯 员: 张俊成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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