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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让你更清晰认识“学法减分”政策!

内蒙古交警 内蒙古交警 2022-05-13



自乌海市开通“学法减分”惠民措施后,

截至目前,

共有9954人次驾驶人已成功享受了“学法减分”红利。

但在学习的过程中,

有很多驾驶人通过电话、留言等形式,

对“学法减分”提出了不同疑问。

下面,以“问答”的方式,

小编整理了一些“学法减分”知识,

帮助你更清晰了解“学法减分”政策。

Q
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A

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Q
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A

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Q

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A

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Q

驾照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A

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Q

A、B驾照司机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还要参加审验学习吗?

A

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的审验学习。

Q

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A

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实人认证未通过的、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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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通 讯 员:樊沛缨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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