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来源: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通 讯 员:于星宇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9月15日上午,有网友向兴安盟交管支队微博私信举报,在乌兰浩特市都林街行驶的时候,迎面遇上一辆车逆行而过,差点发生意外。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成功锁定违法车辆和驾驶员,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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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兴安盟交巡支队通报:有网友在兴安盟交管支队新浪微博账号私信举报,其于9月13日18时许,在乌兰浩特市都林街行驶时,遇到前方一辆银灰色轿车逆行而来,与正向行驶的车辆擦身而过,极为危险。这种无视安全的驾驶行为恰巧被网友的行车记录仪拍下。
接到举报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道路监控录像和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确认了该违法车辆。交警随即与该车驾驶人取得联系,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李某确认于2021年9月13日18时,驾驶豫G***W7号小型汽车,行驶在乌兰浩特市都林西街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同时警告教育其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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