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违者最高罚款5000元!
100%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事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九江街坊请注意
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和充电设施规划
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
明确执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
《通知》还明确了执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并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等设计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审图,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
《通知》还强调,后续各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建设产权单位、设施安装单位等,按照标准要求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而已完成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新建小区,则要视情况参照《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进行整改。
九姑娘温馨提示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已经施行 !
不要违法停车充电哦~
↓↓↓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要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并提出相应要求。《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一旦发生火灾
逃生的时间比你想象中短多了
预防电动车火灾很重要!安全路上,没有侥幸可言!
请各位九江街坊
重视电动车安全隐患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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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公安、佛山住建、广州日报
编辑:佛山新闻网 崔健淇
审校:何锦婷、杨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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