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真相的勇士
今日大案:
【头条】重镑 |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年会议程:"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
【二条】观察 | 潘德民:司法改革——审委会的去或留
【三条】六中全会解读系列:重要的是把「关键少数」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条】揭露真相的勇士
作者:联合国
来源:联合国2016-11-02
今年的11月2日是第三个“终止针对记者犯罪不受惩罚现象国际日”。
过去十年中,有800多名记者在将新闻和信息带给公众的过程中被杀害。令人担忧的是只有十分之一的对媒体工作者犯下的案件得到了定罪。
2006-2014年,教科文组织谴责了680起杀害记者的案件,其中遭到惩处的不到7%
被杀害的记者中外国记者占6%,94%为当地记者
“传统媒体”受到的致命袭击最多,被害记者中有41%为平面媒体工作
阿拉伯国家地区被害记者人数最多,占总数的32%;亚太地区其次,占总数的30%
有罪不罚现象使得犯罪者更加明目张胆,同时使得社会寒心,也使得记者寒心。有罪不罚滋生有罪不罚,导致恶性循环。
http://z.weishi.com/weixin/player.html?msgid=2000551079865415&width=300&height=200&auto=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在为“终止针对记者犯罪不受惩罚现象国际日”发表的致辞中指出,1963年,马丁·路德·金写道:“世上任何一地的不公正都是对普世公正的一种威胁。人类处在难以挣脱的相依相存之网中,共同的命运将我们牢牢捆绑在一起。无论有什么直接发生在某一个体身上,都会间接影响到人类整体”。
博科娃强调,今天,我们需要所有人作出新的承诺,为记者创造一个自由且安全的环境。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该尽一切努力保护记者,打击有罪不罚现象。
2013年,联合国大会在第68届会议上通过了第A/RES/68/163号决议,决定将每年的11月2日设立“为终止针对记者犯罪不受惩罚现象国际日”。决议敦促各会员国采取明确的措施应对当前有罪不罚的风气。之所以将此国际日选在这一天是为了纪念2013年11月2日在马里惨遭暗杀的两名法国记者。
这一历史性的的决议不仅谴责针对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所有袭击和暴力行为,而且进一步敦促各会员国全力以赴防止暴力侵害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行为,确保追究责任,并将犯罪行为人绳之以法,确保受害者获得适当补救。
昨日大案:
【二条】关注 | 法官儿子打死人判三年:网友戏称法院判案用“家法”
【三条】围观 | 安阳市公安局被纳入执行“黑名单”,还被法院罚50万
【四条】巨腐 | 国企高管受贿超3亿:房产多到自己都记不清在哪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近期热文《关注 | 法官儿子打死人判三年:网友戏称法院判案用“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