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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国 | 呼吸清洁的空气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017-03-21 侯欣一 大案



今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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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你好,我的国 | 呼吸清洁的空气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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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欣一,全国政协委员

来源:搜狐网  2017年3月14日

本文经作者授权大案发布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这是我们儿时熟悉的歌词,也是我们儿时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们对此深感骄傲和自豪。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就是其中之一。清洁的空气,放心的食品,干净的河流逐渐成了一种奢侈品。


有统计数据表明,最近数年间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北方地方肺癌等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明显提高。当然,这种高发与雾霾的直接关系尚待更加严谨的论证。但雾霾正在成为危害国民身心健康的杀手已是不争之事实。“霾”一个原本较为生僻的文字正在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最近几年经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雾霾的治理效果与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以至于国务院总理在2017年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公开承担,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一些地区严重雾霾频发,治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更令人担忧的是,一,到目前为止许多官员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雾霾是经济发展中必然会出现的,当今的中国发展才是硬道理。即依然坚持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二,尚有相当多的国民对雾霾的危害认识不足,一些人对待雾霾尚抱着一种游戏的心态,经常使用一些调侃的语言对待雾霾,甚至在重度雾霾爆发的时候还有一些人在户外锻炼身体。为此,有必要大声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出台决定将治理雾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我看来,与目前我国已经确立的国家战略,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和长三角合作发展相比,治理雾霾应该是更为重要的头等大事。我们甚至可以说,治理雾霾已成了检验执政党和政府治国理政能力的一把有型尺度。


今年春节前,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消息:“今年两会上俺准备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出台决定把治理雾霾作为国家战略’ ,目前已有了一些初步想法,但需要集中各界智慧,特向微友征集建议,越具体越好”。之所以这样做,一是想验证一下自己提案的想法社会关注度,二是确实想集中各界智慧,把提案写好。这条消息瞬间引爆了朋友圈,一些几乎从不露面、长期潜水的微友不再沉默,或对提案本身进行点赞,或提出具体意见。提案得到了绝大多数微友的肯定。这种结果与我事先的预判完全相同。“非常感谢侯老师,作为一个妈妈,我真是对雾霾深恶痛绝,非常希望您的提案能够得到重视。”“此议题太重要了,全国政协委员的忧国之情,悲悯之心。”“关键是国家真正重视,动真格的!支持你这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提案”,更令我感动的是,许多微友还我的微信转发到自己的微信群里,扩大征求建议的范围。仅一天下来,我就收到数十条具体的建议。其中的一些建议已被我的提案所吸纳。由于工作关系和社会角色我的微友人数较多,且来自于社会各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在这里说这些,并非想给自己涂脂抹粉。只是想说明提案后面的民意。


我的提案包括如下的一些具体内容:


一、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治理雾霾的专门机构,由国家领导人担任组长,全面统筹与领导治理雾霾工作。尽快拿出治理雾霾的方案,打一场蓝天保卫战。提出治理雾霾的阶段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以清晰的计划和鲜明的态度,当然还应包括让人看得到的效果增强民众对战胜雾霾的信心。


二、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独立或与国外研究机构合作进行相关研究,尽快弄清雾霾形成的真正根源,并对雾霾形成机理的研究成果给予重奖。以便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治理对策。目前,每当雾霾爆发时,专家的解释众说纷纭,表明相关的研究尚不到位。


三、以对国家和公民负责任的精神,党政领导全民动员,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雾霾危害的宣传和普及,满足民众知情权的同时,提高全民对雾霾危害的认知,同时推动形成全社会对治理雾霾紧迫性的共识


四、确定目标划定红线。对雾霾尚不严重的地区,如新疆、西藏、海南等省市或自治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设置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杜绝新的污染源进入,真正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对于雾霾已经严重的地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去产能,下决心减少煤炭钢铁等能源企业的产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并由国家财政对这些地区进行财政补贴。


五、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制定区域性的治理雾霾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治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或是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法律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或是各省市人大制定,只能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地方法规或规章,缺少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法律法规。最近几年雾霾爆发的流行图表明,雾霾的区域性特点极为明显,因而,有必要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制定一些区域性的治理雾霾的专门法律法规,如《京津冀晋豫鲁区域大清污染防治特别应对法》等,改变目前法律法规供给不足的问题。


六、充分利用制度优势,公开明确中央政府是治理雾霾的第一责任人。对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将一些地方执法部门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全国人大授权将执法权限上提国务院,加强执法力度,树立法律的权威,最大限度减少地方保护。共和国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水患,实行全流域统一管理,国家曾设立过一些跨行政区域的机构处理此类问题,如长江管理委员会、淮河管理委员会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严监管。可以考虑赋予新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具有环境监察的相应职责,使监督更有成效,同时加强人大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效能。


八、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由专业的评估机构独立对各项政策和法律出台前进行评估,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加强对各级政府提供的治理雾霾的各种数据进行评估,对数据造假者严惩不贷。避免长期存在的自说自话的现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九、在雾霾未能根治之前,鼓励企业研制生产更多、更好的防护产品投放市场,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向那一些长期在户外工作的农民工、警察等等,以及生活贫困者发放必备的防雾霾口罩等用品,尽可能地减少雾霾的危害。


总之,治理雾霾,尽快让人民呼吸到清新干净的空气可以说是当下中国的最大公约数。


昨日大案:

【头条】观察丨方流芳教授评《民法总则》

【二条】新探索!广西检察机关试点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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