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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潜规则是一块肥腻的石头
作者:吴思 田炳信
来源:《南方谈话亲历者访谈录》 (2014年9月12日)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于建嵘的东书房”
本文经微信公众号“ 于建嵘的东书房”授权大案发布
我在追究“潜规则”形成的过程中,发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叫“低成本伤害能力”,这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我不能给你什么甜头,但能让你尝尝苦头,你不想吃苦就要掏钱。而一旦谈到害人挣钱,各种人各值多少钱,是赔是赚,那就是“血酬定律”研究的领域了。
作者■吴思
中国知识界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1977年、1978年、1979年毕业的大学生,人称“新三届”学人,总数大概有90万人。说他们特殊,是因为他们随父辈经历过“反右”、“大跃进”、“四清”、“文革”等多场政治运动,吸纳了多种成分的政治养料,但始终是个小看客。下过乡,扛过枪,同过窗,江湖的甜酸苦辣,社会的世态炎凉,看个够,吃个饱,就有了“抗体”,就有了不卑不亢,就有了肥腴的怀疑,就有了焦虑的追问。
1976年,我站在北京长安街上,下班的大军像一团灰雾碾过长街。那是一种怎样的风景色块?各种颜色里有关灰的描述是最吝啬的,人在这种色调中,联想和通感处于麻木的冬眠状态。灰色又是颜色中的稀有金属、坏蛋和资本主义。画家这么说,政治家这么说,大家后来也这么说。灰色在我们这一代的视觉记忆里几乎处于一种半空白状态。吴思,是这几十年风雨无阻的灰色版画中的一个。他爱思索,爱创造,爱思考一些八杆子打不着的事和人。
读《明史》顿悟“潜规则”
田炳信:人的行为、习惯、嗜好实际上在18岁前就定型了。像毛泽东喜欢吃红烧肉,周恩来喜欢吃狮子头,许世友喜欢在南京的大别墅里种庄稼。青少年时期受到了什么刺激,中年就会有什么样的反映和补偿。你一过四十就在人文领域里创造了大量有“本土特色”的新概念,如“潜规则”、“合法伤害权”、“血酬定律”等,一经命名,就不胫而走。
吴思:你当过知青吗?
田炳信:我们的经历很相似,我下过四年多的乡。
吴思:你下过乡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我是高中一毕业就到北京昌平县农村插队,那时满脑袋毛泽东思想。19岁那年,我当上生产队指导员、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一个生产队57户人家,每年的工分分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能力和努力,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由我负责安排,整天忙得焦头烂额。我勉强胜任了,但感觉很痛苦,清楚地意识到自身能力的限制,意识到人民公社体制造成的惰性,对中国农业和农民生活改善的前景非常悲观。同时,我在艰难困苦中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原来我并非自我想像的那个样子,原来我身上有许多我根本不知道的暗处,我的本性与想像中相去甚远。这些看法也影响了我对别人的看法,对一般人性的看法。
田炳信:你看到了自身的死穴,也感悟到了社会的死穴。
吴思:是。下乡的好处是给我留下了许多终身难以磨灭的记忆,校正了许多从书本和概念中获得的印象。比如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你如果按照农业学大寨那套理论到农村去找,什么由于阶级敌人搞破坏造成生产上不去,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贫下中农不好好干活,地主富农才老实,让他怎么干怎么干,我第一次干活就是和一个地主一块儿砌猪圈,那地主干活可卖力了,绝不敢偷懒。
田炳信:反而是出身好的会偷懒,而且是出身越好越偷懒。
吴思:还特别黑,敢拿东西,敢偷东西,他不怕啊。路线斗争、阶级斗争那套理论到下面完全解释不通。1982年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农民日报》当记者,那时化肥供应很紧,我到开封做了追踪调查,发现那些化肥的去向跟一摞条子有关,这个领导批了,那个领导批了,谁能批多少,大家都有规矩。
田炳信:这就是“潜规则”?
吴思:这是领导批下去的规矩,实际上真正支配这些东西的还有另外一套规矩,而且一样严密。最后你到农民那一问:“买到化肥没有?”“没有。”“见过没有?”“见过,村长一袋,队长一袋,会计一袋,我们那没有。”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潜规则发挥作用的比例在90%以上,而真正的规矩起不到10%的作用。当时我写的连续报道的第二篇就叫《内部章程》。
田炳信:《内部章程》就是潜规则最早的原创词吧。你怎么想到用“潜规则”这个词?
吴思:我跟踪此事达数年之久,明白到这不是我最初想像的道德善恶问题,我面对的是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的行为,它基于大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报道或调查通报乃至撤职处分,不过是扬汤止沸,甚至由于扬汤的勺子太小太少,连止沸也办不到,后来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化肥供应增加,市场放开,让市场供求规则取代官场潜规则。化肥分配规则的演变和我的认识过程至此告一段落,但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潜规则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追究下去一定会有许多很有意思的发现。
然后我就开始读史,读《明史》。我上大学时读过《史记》,就像看小说一样,遇到没故事的“表”和“志”便跳过去。当记者后啃过《汉书》和《后汉书》,感觉昏昏欲睡。我还赶时髦读过《资治通鉴》,读到后汉时就痛苦不堪,半途而废了。出乎意料的是,心里存了个“潜规则”的念头,再读起历史来居然津津有味,满目混沌忽然眉目清楚。原来不同动物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透过不同眼镜看到的世界也是不一样的,这些文章描绘的就是我戴上“潜规则”的眼镜后看到的中国官场及其传统。比如,明朝刚开始时反腐败反得那么狠,杀人如麻,监督机制也很健全,怎么最后却那么腐败?顺着这个思路下去,一下子就通了,原来明朝完全是说一套做一套。再顺着这个小题目改造一下,“潜规则”就跳出来了。
官场潜规则与“合法伤害权”
田炳信:“潜规则”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个客观存在,而且它的影响范围、势力和渗透力越来越大,你觉得它对社会,对社会道德的伤害有什么负面作用?
吴思:我们拿相对正式的道德规则来说,比如儒家说的君臣父子,这就是礼,你要是过了,侵犯皇上不对;皇上过了,侵犯你也不对。你如果把10%的税率弄到30%,那就叫暴君,是苛政猛于虎,这就是一套规矩。这套规矩你可以不遵守,但像秦朝十四五年就完蛋了。所以“仁、义、道、德”这套体系是大家在互动中形成的一个边界,它对老百姓和官方都有利,是经过充分论证的。
那么“潜规则”是什么呢?咱们就把正式规则或者道德什么的都说成是正义的边界,如果皇上把这个权授给各个官吏了,它都有代理权、代理人,但实际办事的时候下边的人偷偷抠一点摸一点,欺负你老百姓,这就偏离了正义的边界,不稳定就开始了。人们觉得这个政府是个缺德的政府,因为它口头上说得好,实际上全走样了。虽然个体没有什么反抗能力,但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社会的基础越来越不稳,最后走到极端,社会就崩溃了。
田炳信:“潜规则”为什么会对社会造成这么大的负面冲击呢?
吴思:因为每一个官员都可能向这条边界的那边进行侵犯,我当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合法伤害权”,他可以判你五年或者六年,可以罚你跪也可以不罚你跪,几乎每一个官员手里都有这么一个模糊的地带。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潜规则”主要揭示那些流行于官场的不明说的规矩,但我们的生活领域并不仅仅是官场,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大体还是对应的。认真工作,老实做人,那才是最合算的策略。
说到官场,由于官员利益与百姓利益往往存在冲突,许多奖金恰好就是乱收费收来的,人们确实可能陷入道德困境。要当通情达理的好同僚,就不能当关心百姓的好官员。一心为百姓着想,两袖清风,往往就要得罪同僚和上司。在体制改革之前,在向百姓负责的体制代替向上负责的体制之前,我觉得,这个困境很难得到两全其美的解决。这时候,我希望大家生活得良心平静,在算人生总账的时候,不要亏损了自己的良心。如今衣食温饱已不难获得,在我看来,精神上的感觉,才是判断人生质量的主要因素。
“血酬定律”与“元规则”
田炳信:有这样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座山,山上有很多石头。一场暴风雨过后,这些石头慢慢滑下了山,其中两块石头在向下滑行时彼此发现了对方,慢慢地拥抱在一起……但出乎他们的意料,众叛亲离的它们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下滑得更快。“潜规则”可否理解成是两块抱在一起越滑越快的石头?
吴思:这也是一种解释。我在追究“潜规则”形成的过程中,发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叫“低成本伤害能力”,这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我不能给你什么甜头,但能让你尝尝苦头,你不想吃苦就要掏钱。而一旦谈到害人挣钱,各种人各值多少钱,是赔是赚,那就是“血酬定律”研究的领域了。
田炳信:“血酬定律”这个词是你杜撰的吧?
吴思:是我杜撰的。禅宗和尚说,觉悟要经历三个阶段:最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阶段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阶段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经过多年努力,我好像进入了半生不熟的阶段,看什么不是什么。
田炳信:你不是学历史的,但对历史又极具好奇心,是不是因为想像力过剩而让你对原本扑朔迷离的历史有了一种顿悟和独特的观察角度?
吴思:据说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对白色有详细的区分。我们眼中一派白茫茫的世界,在他们眼里却有丰富的层次和色彩。他们可以用丰富的词汇描述我们视若无睹的差异,譬如阳光之下的白和背阴处的白。他们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们有相应的语言和命名。反过来也可以说,他们所以有那些语言和命名,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们没有留意的东西,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语言和命名既是认知的成果,又是认知的工具。
田炳信:你觉得现有的词汇和概念还不足以概括你读史的感受?
吴思:中国儒家的规范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看清许多东西,但也遮蔽了许多东西。现代西方思想大举涌入中国,提供了新的命名系统,在开辟新视野的同时,也难免留下新的盲区。对于上述凝聚了巨量人类智慧的命名体系,我们不能不尊重,但是也不能光靠在前人身上吃现成饭。
田炳信:你是从中受到启发,借用和改造了一些来自民间的词汇,并杜撰了一些词汇?
吴思:是的,像“血酬定律”,杜撰时我参考了一些来自江湖的命名。在江湖黑话中,钱就被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山东土匪管绑票收入的钱叫“吃红钱”。我的杜撰就以这两种说法为原料。与“血酬”意思接近的词还有“命价”。但是,正如工资或工酬不等于工价一样,“血酬”与“命价”也有区别。“血酬”强调酬劳的来源,“命价”强调卖命时生命的价位。
田炳信:广东人把这类事叫“出血”。
吴思:这词把钱的根源讲得特明白,人类在拿命换钱的时候,或者在以钱买命的关头,是如何评估盈亏得失。“血酬定律”就想揭开潜藏在人们心底的计算方式。我们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对象的价值。如果拼抢的对象是人本身,譬如绑票,“票”价取决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这就是“血酬定律”。这个概念可以简明有力地解释历代兴亡。而打天下的过程,就是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的过程。
假设我们回到原始状态,当时只有甲猴群的十平方公里领地和乙猴群的十平方公里领地。当猴群“人口”膨胀发生食物危机的时候,甲猴群牺牲了十只雄猴,赶走了乙猴群,夺来了十平方公里的领地,这十平方公里的领地如何估价?其价值就是十只雄猴的鲜血和生命,平均每平方公里一条猴命。这就意味着,拼抢本身也是一个价值赋予的过程,通过流血牺牲,将价值赋予拼抢对象。
田炳信:在中国这种现象存在几千年了,只不过是在开国初的时候,“血酬”的成本低,间隔的时间长,隐蔽性大,但随着纲常和国纪国法的松弛,“血酬”的本钱越来越高,并由隐蔽转向半公开,甚至基本公开,赤裸裸的。然后由“年出血”到“月出血”到“日出血”,甚至是分分钟在“出血”,对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权危害都是相当大的。其实任何一个政权都要管这个,其明的一套也不是假的,但是有很多人已经形成了暗区,积重难返。
吴思:明朝制订《大明律》的时候,是几个大儒参照唐朝的法律一条一条地修订草拟,朱元璋又一条一条地品评修改,最后立为天下法。但皇帝本人并不遵行,另外又编撰了一套个人色彩浓重的严刑苛法《大诰》。朱元璋死后,其孙放弃了《大诰》,后被自己的叔叔夺了帝位,新皇帝上台又恢复了《大诰》。在这些来回折腾中,决定和选择法规的规则变得十分清晰,那就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在晚清的频繁变法中,这条规则再次清晰地显露出来: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无论胜利者是洋人还是女人。
田炳信:有三个字可以说明你的问题:利、力、理。利是利益;力是力量,可以包容武力、实力、财力、强力、科力;理是道理。这三个字的顺序自古至今没有摆错顺序,弱国无外交,讲的也是这三个字的顺序。
吴思:后来我又杜撰了一个词,叫“元规则”。“元规则”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即:“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是决定规则的规则。”
田炳信:这可不是杜撰,是一针见血。一个社会,如果就一个针管抽血还过得去,如果屁股上、脑袋上、大腿上、胸脯上到处是针管,到处放血那就可怕了。“潜规则”、“血酬定律”描述的东西一旦变成一种心照不宣,就会是砸伤社会的巨大的石头。
吴思:但现实又不可能出现你讲的那种状况,我先讲一个故事。侯少煊是著名的四川袍哥大爷,与土匪头子往来密切。他在《广汉匪世界时期的军军匪匪》中写道:“广汉位居川陕大道,商旅往来,素极频繁。但1913年以后,时通时阻,1917年以后,几乎经常不通。不但商旅通过,需要绕道或托有力量的袍哥土匪头子出名片信件交涉,即小部军队通过,也要派人沿途先办交涉,否则就要挨打被吃。后来匪头们认为道路无人通行,等于自绝财源,于是彼此商定一个办法,由他们分段各收保险费,让行人持他们的路票通行。例如一挑盐收保险费五角,一个徒手或包袱客收一元。布贩、丝帮看货议费,多者百元,少者几元、几十元不等……”
田炳信:盗亦有道。他们为了细水长流,也要建立自己的秩序。
吴思:如果把暴力集团建立并维护的制度看作“法”,那么,这种制度收益就是“法酬”。在这个故事中,土匪在自己的地盘上不去直接抢掠,而是定期收保护费,那么保护费减去实施“保护”所需的费用,剩余部分就是“法酬”。用公式表达:法酬=全部税费-公共产品价值。这个公式不仅适用于土匪世界,也适用于皇家帝国。法酬是“血酬”的制度化形态。无须拦路抢劫刀刀见血,但收入的性质仍然是土匪的卖命钱和百姓的买命钱,仍然来自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
“血线”与市场经济
田炳信:关于国营企业改制我有一个观点,它效率低、成本高,但它真正付给管理层和员工的工资报酬也很低,它形成了一个吃喝拉撒睡的完整的社会小单元,这个小单元虽然日子不富裕,但有吃有喝而且稳定。因为中国人多,现在你把这个小单元灭掉了,改制了,小单元本来可以养活1万人,这么一闹可能有九千多人没活路,一旦温饱没解决,就很容易惹出事来。很多人没算过这笔账,其实从今天的后果来看,由于灭掉了很多这样的单位,实际上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一种混乱,其成本大大高于原先。
吴思:我刚才说的“血酬”有一道线,叫“血线”。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者看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身外之物和等身之物中间的分界线就是“命-物等价线”,一旦突破了这条线,以命换物就可以视为有利可图的交换。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搏命之人越多。“血线”之下的人类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
田炳信:你说的我只同意一半,我可以给你做些补充。很多人闹事,并不是说吃不饱受不了,他是说我和你比,即心理衡量,这是人这种动物的特性。人类素来追求两样东西:公平、公正,但世界上自从有了人类,就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绝对的公平和公正,只是相对而言,这个相对就是你说的“血线”。
吴思:你就是把人只看成一个吃饭的动物,那些最低限的社会保障标准也一定得守住,别的可以玩花样,这东西却骗不了肚子,一到“血线”之下就会出事。就说现在的市场竞争,大家要公平竞争,不许欺诈,但竞争者一旦没有这道“血线”兜着,能让你饿不死,你想想竞争落败了没饭吃怎么办,是去当土匪还是去当小偷,反正都是玩命的事,与其以后去玩命,不如我现在就跟你玩命,所以我们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经济学所说的那个市场经济相差很远,它包含了大量的暴力因素,不是在拼服务质量、拼价格,而是在拼命,而最后建立起来的这个市场很大程度就像过去的江湖码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去甚远。
财富流动很难摆脱潜规则
田炳信:任何一种游戏规则的建立都有不断完善、补充的过程,天下没有一步到位的事。
吴思:我们以前说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这词大家都知道不准确。先秦时的分封制,你分我到在这里当王,我可以任命我的官,收我的税,有我的军队,一旦雇主说要打仗了,我就带一帮人跟着你打,那是封建制。但封建制被君宪制代替后这段时期叫什么一直没有公认的命名,包括民国时期,我们说是“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吴敬琏后来说现在有变成“权贵资本主义”的危险,不管是“权贵资本主义”还是“官僚资本主义”都暗含了一个前提,就是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了,无非是官僚或权贵的色彩比较重。但问题是,资本主义是指立法权在资本家手里,这是一个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这才能叫“主义”,但在中国,说了算的从来都是官员、官僚,不管是民国还是当代,都不是资本家,所以这个词倒过来还比较准确,即不是“权贵资本主义”而是“资本权贵主义”,或者“资本官僚主义”,无非它跟资本有一种结盟关系。但权贵通常又跟血缘继承的贵族有点关系,而我们官员是选拔或经过科举考试出来的,主要不是血缘继承,所以我就给它换个名,叫“官家主义”。
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资本家是如何面对“官家主义”的———资产阶级闹革命了,当家做主后,议会要立什么法得通过我们,我们到外面去打市场遇到事了,你给我们出军舰,什么都由资本家说了算,资本主义就是这样。但中国的资本家从来就没有这个逻辑,它哪敢说我说了算,于是他们被逼走上了这条路———悄悄地塞点东西,行个贿,结果原本要收50%的税,现在只收10%了,再拿5%给你,那只消15%就把原来的50%悄悄地完成了一个“革命”。这种“革命”的成本很低,收益很高,很合算。所以中国史书上经常出现一个字:“赇”,《辞海》上的解释是“贿赂”。其实无须解释,大家一看便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以贝相求,不就是权钱交易吗?其实在财富的流动中,一直伴随着“潜规则”的影子,很难摆脱掉。
田炳信:你今后还会继续你一个人的苦思冥想吗?
吴思:会,我想更深入地理解我的处境,理解现实,理解中国社会。我写历史方面的东西,就是从反省自己学大寨失败的经历开始的。从自己的问题一步步走到社会问题,走到社会问题的来历和根源,这就进入历史了。曾有两位很有成就的史学家给我写过书评,他们对我主要是肯定,但也有补充和异议。比如他们指出,我着力描写的东西,并不能代表中国历史的全貌,我忽略了某些重要的方面。其实我也同意他们的看法。我做的事情好比画地图,我描绘了地下管道图,但我并不否认地面有花园和林阴道。同样一个地方,可以有无数种地图,交通图、行政区划图、动植物分布图、地质图等等。每一幅地图都有用,但任何一幅地图都无法取代其他地图。至于我绘制的地图是否存在比例尺方面的技术性错误,恐怕也会有,但还没有人帮我指出来。
有则笑话说:阿甘死后升入天堂,他遇到了圣徒彼得。彼得对他说:“每个人进入天堂都得接受一次测验,才能进入天堂。”彼得问了阿甘两个问题:1.一星期中有哪几天是以字母“T”开头的?2.上帝的名字是什么?第二天,阿甘回答道:“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今天’和‘明天’,第二个答案是‘安迪’。”彼得睁大眼睛:“这可不是我意料中的答案,不过你言之有理,我同意你的答案是正确的。”这说明,对于同一个问题,你与别人的看法不同是很正常的,但这并不代表你是错的。
其实,人世间有一颗脑袋,就有一种想法,有一个屁股,就要占一块地方。区别只在于,有些人的想法只是想法,有些人的想法变成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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