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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通告!
重大活动期间长沙地区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第三届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2023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长沙香山旅游峰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所有大型活动现场范围内的所有飞行,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5月9日0时至5月12日24时,梅溪湖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5月11日0时至24时,本市北至银盆岭大桥、南至猴子石大桥、西至麓山南路、东至芙蓉中路合围区域,5月12日0时至5月15日24时,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均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法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