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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地通报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典型案例
5月10日,怀化通报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典型案例
现对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澄清对中方县袁家镇水仙村“两委”干部在招募镇级森林消防员中送人情的失实举报。2022年6月,举报反映中方县袁家镇水仙村“两委”干部利用职权拉关系送人情,不传达该县招募森林消防员消息,而给了个别人。经查,该县镇级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综合评定排名录用,乡镇只负责招聘宣传工作。袁家镇政府收到县消防大队招聘公告后,要求各村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该镇水仙村“两委”经摸排后发现本村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故没有推荐。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4月23日,中方县袁家镇纪委在水仙村村委会会议上对水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袁刚,党总支副书记聂利华,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袁小龙、向三菊,党总支委员陈早梅予以澄清。
澄清对溆浦县大江口镇江口社区原支部书记郑能贤骗取江兴水泥厂资金等问题的失实举报。2022年11月,举报反映溆浦县大江口镇江口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郑能贤骗取江兴水泥厂资金8万元、出卖原田坪村村委会旁的价值1.2万元废旧材料等问题。经查,江兴水泥厂从未向郑能贤支付过8万元,郑能贤未出卖过原田坪村旁的废旧材料,举报反映郑能贤有关问题不属实,2023年3月23日,溆浦县大江口镇纪委对郑能贤进行当面澄清。
一审:印奕帆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