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家暴引热议,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家庭
作者:梦潇
最近,蒋劲夫家暴其日本女友的新闻引起许多讨论,蒋劲夫本人也在微博上发布公开道歉,承认自己“一直在忏悔和悔恨中度过。”
家庭暴力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普通家庭中也常见家暴的现象,很多人身心受伤。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位,家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
我们应如何看待家暴?《圣经》中有没有相应的应对办法?
01
上危机辅导(crisis counseling)的课程时,老师问过一个问题:圣经中是怎么教导处理家庭暴力的问题?
许多人会举出以下这些经文,作为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理由,诸如:
“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开”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与他同住,他就不用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与她同住,她就不用离弃丈夫”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去吧”
……
这里好像给出了三种情况:其一,双方若是都“信主”,没有任何理由离婚;其二,若是一方不信,但是不愿意分开,也不应该离婚;其三,一方不信,且主动要求离开,才能离婚。所以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方不信主,主动离开,离婚的理由才成立。
如何才算不信呢?
许多人将“信主”定义为这个人自称为基督徒。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很少去评判一个人是否信主,事实上,这个人是否信主,只有他本人与主知道,我无法也无权力做判断。
但是,若是真有一个标准来衡量一个人是否信主,我想大概是这个人会持续的悔改。
02
我可以理解一个基督徒信主以后仍然软弱受试探甚至犯罪(并不是我认同这样的做法),但是如果拿家庭暴力举例,一个人信主以后仍然殴打配偶,且愈演愈烈,那么这个人是否真的信主呢?
我不敢妄自说他不信,但是这样的“信心”,大概需要重新去看待。我一方面非常愿意接纳那些信主以后仍然犯罪的弟兄姐妹,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同样恨恶那些暴力行为。
亚当与夏娃犯罪以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遮掩自己的罪。同样,在婚姻里面,不离婚有时候也被用来当做一种遮掩犯罪的方式,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婚外情,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言语暴力,冷暴力……
仿佛不离婚,这些问题便可以自动解决。于是我们总是叫人读经祷告,恒久忍耐,好似惟有这样,才显得属灵。
我不否认确实有很多见证,是太太多年忍耐具有暴力倾向的,或是出轨的丈夫,终于等到丈夫悔改。我从不质疑这类见证的真实性,也很为她们的忍耐与神的信实感动。
可悲的是,有时这样的教导却是在无声地纵容那些出轨者与施暴者。因为道德束缚,或是属灵的束缚,他们的配偶“不能”离开他们。
于是这样的行为便可以继续发生,甚至没有回头的余地。我们都希望人性美好,我们都希望再给这个人一次机会,我们都希望这个人最终能够悔改。
但是,一个人是否改变并不应建立在受害者的忍耐甚至屈服的基础上。一个常年施暴的人,靠着身边的人持续守在那个位置被侵犯被施暴,便能够被改变吗?
03
暴力行为的本质是权力与操控。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情绪暴力等等。而施暴者每一次通过任何方式的暴力行为达到目的,都是正向强化他的行为(positive reinforcement)。
就好比一个孩子每次哭闹都会得到一颗糖作为安慰,这个孩子便会持续不断用哭闹解决同样的问题,若是没能够获得一颗糖,那么下次哭闹得更厉害一些便好了。
与此同时,被施暴者的内心建立了一套系统,包含了自责、羞耻等种种负面情绪。面对伤害,人们总是很难说出“不是我的错。”因为他们害怕被问到“不是你的错,那是谁的错?为什么别人都不被施暴,只有你?”
而将问题投射到自己身上的一个好处是,如果这是我的问题,我就有办法解决。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被施暴者在家庭暴力中被羞辱,被殴打,在痛苦中自责,内疚,拼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又找不到原因,下一次继续被施暴。
直到有一天,被施暴者决定不再忍受,于是决定离开这段关系。
家庭暴力分为三个等级。在第二和第三等级的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已经长期形成习惯性暴力行为,被施暴者若是继续与之共处一室,最终招致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在家庭暴力的关系中,死亡率最高的时间点是被施暴者决定离开以后。他们很有可能会经历跟踪、殴打,被带回家继续虐待,甚至是以泪以鲜花表示悔改,回到这段关系又是被施暴的循环。
在美国,一半以上认定是他杀的女性,都是在一段亲密关系中被伴侣所杀害。而长期的家庭暴力,占据了他杀的很大因素。
很多时候,看到很多女性(或是男性)在婚姻中被施暴虐待,我们很容易问一句,“为什么不分手?为什么不离婚?”殊不知,若是没有紧急的救助,在背后等待他们的或许就是死亡。
04
将不可离婚的“圣经真理”告诉别人是很容易的,将人离婚的行为定罪是容易的,将忍耐到底最终换得另外一半悔改的见证分享是容易的,但是真正介入家庭暴力的婚姻去帮助他们,甚至帮助弱势的一方脱离这个关系,是困难的。
我们很容易高高在上地将“真理”教导人,然而,真正的原因是我们不愿意碰触这些污秽,我们不允许这些泥泞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中。
在别人遭遇极端的家庭暴力时,我们愿不愿意提供一个庇身之所呢?我们愿不愿意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同意甚至支持离婚的要求呢?
我们愿不愿意帮助施暴者与受暴者去面对各自的伤痛与罪,求主的宝血遮盖,花数月甚至更长久的时间陪伴他们走出来呢?
虽然我们脚上会沾染泥泞,但是我们在接触这些事工的同时,心里有光。
也惟有从主而来的爱、恩典与接纳,能让我们心里发光,即使脚上沾泥,也愿意帮助别人清理身上的泥垢与污秽。
— 完 —
作者简介:
作者为90后基督徒,寄居者,天路客,现在北美读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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