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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12部门联合发文,10条举措治理这一乱象!

2017-11-24 央广新闻

宗教商业化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宗教界人士对多地出现的“名山被上市”、“寺庙被承包”、“僧尼被假冒”等一系列乱象表示痛心。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还会败坏社会风气,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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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截图


去除病灶需要对症下药,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宣部、中央统战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对症佛教道教领域出现的商业化乱象,从10个方面提出了治理的具体举措。十大举措对于营造良好宗教风气又有着怎样的意义?能不能扫除尘垢,唤回净土?


商业化问题解决不好

会引发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


佛教道教总体平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投资建造、承包经营寺庙宫观等商业化问题最为社会所关注。商业化问题解决不好,会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何蓉认为,《意见》主要针对的是佛教道教商业化方面存在的一些乱象,“社会反应比较大的是寺庙承包、假冒僧尼诈骗信众和游客,还有景区包围寺院,门票非常高等问题。所以,在2012年宗教局一个关于处理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的意见中把这个称之为乱象。”


对于一些寺庙和道观过度商业化的乱象,不论是信众还是游客普遍比较反感,“我认为不合适,这就是捆绑,有些东西不在大,还要有实质性的东西,主要是佛教文化,不是外面的人造景点。”还有老百姓说:“过度商业化确实不合适,给游客带来的就是门票上涨。”



提出禁止乱烧香等十大举措


这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具体举措。


一是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


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


三是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四是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严禁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等以任何名义诱导、胁迫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佛教道教界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


五是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是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七是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佛教道教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税收、资产、会计制度,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八是引导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深化教风建设,抵制商业逐利和奢靡之风,杜绝教职人员直接参与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等行为。


九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要求各级党政干部严守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


十是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运用舆论力量推动治理工作。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


对于营造良好宗教风气

有着怎样的意义?


何蓉研究员表示,12个部门联合下发《意见》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既体现了对这方面问题的重视,也是势所必然,“这么多部门一起来做这个事情,因为在宗教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仅仅是宗教管理部门的事情,要很多部门共同完成管理工作。宗教工作范围比较广,涉及的社会因素也比较多,所以12部门共同下发(通知),一方面是对现象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势所必然。”


中国佛教协会综合研究室主任明杰法师昨晚(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佛教界对《意见》的出台高度关注和坚决拥护,“该《意见》将在新时代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佛教协会将引领全国佛教界会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继续着力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治理佛教商业化的问题。”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孟至岭昨晚接受采访表示,《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有利于维护佛教和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健康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我们坚决拥护《意见》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工作。同时,道教界要加强自身道风建设,严于律己,加以改进,对社会风气、净化人心起到一定的作用。”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


抵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

并非禁止一切佛教道教领域经营活动


在十点措施中,第九点在昨天受到了关注,即要求各级党政干部严守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


在寺庙承包经营,滥塑宗教形象等种种“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乱象的背后,不仅有资本冲动、利益驱动,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客观而言,这些引入商业资本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周边旅游,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实惠,但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破坏宗教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抵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并非禁止一切佛教道教领域经营活动。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开设法物流通处、素餐馆等,只要其收益用于场所自养,其举办的活动与宗教主旨相符或属公益慈善事业,即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当然,对这类经营活动也须加强监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等,防止其打擦边球,走了样儿、变了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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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综合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新华视点、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

记者:刘乐、焦莹

本期编辑:荆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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