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他们跟物业要回来26万块,你家物业欠你钱不?
进出小区时,你有没有发现,
你家周围满满都是各种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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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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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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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这样的
不管是啥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主要问题是,
这广告收入到底属于谁?
是物业还是业主?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同意了吗?
如果你心中曾有这样的疑惑,
却被物业三言两语挡回来了,
或者不知争取权益,
沈阳市中院的一则判例可以参考。
2012年10月23日,沈阳大东区鹏利花园业主委员会向法院起诉称,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园区内公共区域广告费私自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沈阳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业主委员会园区公共区域广告费收入266100元。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逯松叶律师表示,小区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的用途应该由业主大会讨论后决定,物业公司只能将资金用在业主大会允许的方面,而不得做它用。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广告收益资金是违规的。
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先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取证,比如拍摄一些图片留作证据。
电梯广告应归业主这些事你也该留心……
根据《物业法》规定,对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根据《物业法》规定,对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虽然小区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分摊水电是否可以约定,因此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上也可以另外约定物业管理费里包含公共水电费。
如果碰到上面说的这些事,
不妨多个心眼,
该咱业主的权利,
还是要尽力争取的!
来源:新北方(ID:xbf_23186688)、人民日报
本期编辑: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