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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遭“秒盗”!网络文学已成盗版“重灾区”,一年近百亿元被盗走……

2016-03-30 央广新闻


提到2015年高人气影视作品,大家肯定会想到《琅琊榜》、《芈月传》、《花千骨》、《寻龙诀》等,而这些红火的作品,不少是改编自网络文学。2016年,这个势头依然延续……




但是,在网络文学强大的“吸金力”表象背后,网络文学已成盗版“重灾区”,一年有近百亿元被“盗”走,且侵权成本低、举证维权难,让行业人士苦不堪言。有咨询公司今年初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共造成77.7亿元的付费阅读损失。


网络作品频遭“秒盗” 侵权如影随形


日前,第十届作家榜子榜单“网络作家榜”正式发布,连续三年雄霸榜首的网络“大神”唐家三少,以1.1亿元的年度版税收入登顶冠军。


2015年堪称网络文学的爆发年,根据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占据大小荧屏。这些IP改编影视作品的爆红,给网络作家带来了更多的版权收入。但与此同时,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愈演愈烈,不少网络文学作品“从出生那天起就开始被侵权”。




丁墨,知名网络文学创作者,代表作《他来了,请闭眼》收获200万版税让她在最近成功登上全国“第十届作家榜”主榜。2012年,丁墨凭借《乖宠》一举成名,她说几乎每部作品都被盗版。


“据我亲身经历来说,基本上我在网络上连载的小说——他们称为‘秒盗’嘛,基本上我发布上去,马上盗文网站就会有盗版。”丁墨说。


网络作家靠写作养活自己很难


“我们这个行业两极分化严重,仅靠写作能够养活自己的人不多,绝大多数的从业者很辛苦,经常每天写作上万字,但付出跟回报不成正比。”网络作家“蛇发优雅”告诉记者,能够卖出版权的网络文学作者“绝对是金字塔的塔尖”,大多数写作者的收入来源靠网络订阅付费,但因盗版损失惨重,网络作家的付出和回报相差甚远。




“现在网络上最大的盗版来源是贴吧,贴吧有一批人叫‘手打团’,在正版作品出来后,他们一边看正版一边打字,几分钟内就可以在贴吧里连载。”“蛇发优雅”表示。


艾瑞咨询今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网络文学盗版现象由来已久。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34.5亿元,共计77.7亿元,而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所以行业损失近100亿元。盗版用户在论坛贴吧等看小说的比例均超过50%。


取证难:盗版侵权模式复杂隐蔽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盗版侵权模式变得更加复杂隐蔽。”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说,目前我国网络文学主要的侵权途径有网络站点、文档分享平台、云储存和应用软件App等几大类。


据介绍,网络站点侵权主要是利用上传未经作者许可的作品吸引公众点击,引入广告商投放广告,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对这种盗版模式打击成果收效甚微;文档分享平台由于注册不需要实名认证,监管部门无法做到追踪打击,外加海量的上传文档,平台也无法做到精确审查;云储存和应用软件App等新型侵权手段使版权方难以有效控制内容传播,维权投入不断加大,很多企业已经不堪重负。




记者了解到,为躲避执法和惩处,一些盗版站点会将服务器架设在海外,一有风吹草动就将盗版内容进行下架处理或暂停站点运营;还有许多盗版站点被查封后使用金蝉脱壳的方式更换阵地,这给取证、执法带来诸多困难。


“行业的现实是,低廉的侵权成本与高昂的维权成本形成了鲜明对比。”聂震宁说。


侵权易维权难 网络盗版“肆无忌惮”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侵权成本低、法律赔偿额低助长了侵权盗版行为的蔓延。他举例说,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获法院判赔50万元,这是网络文学获得的最高法定赔偿额,但对于超大市值的企业来讲产生不了任何作用。


“我们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缺乏维权渠道、维权成本过高,赔偿所获得的收益跟损失相比很微弱,甚至抵消不了时间成本。”“蛇发优雅”说。


聂震宁认为,网络版权不仅涉及文字和阅读层面,还包括影视、游戏等产业的创意基础。如果网络版权乱象任其蔓延,最终将导致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损伤。




加大司法力度 探索建立“黑名单” 


专家指出,我国数字化版权立法不断完善,但法律的制定或多或少地滞后于产业的发展,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对行业有效监管的缺失。建议从严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行业秩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聂震宁等32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张洪波认为,要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让侵害版权的网络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比如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等。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孙黎卿指出,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在移动互联时代更要从传播渠道、维权思维的创新入手,由平台统一去做权利的推广、上线和正版的销售以及后期的维权,成本低且有效果。


“在逐步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的同时,应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甄别盗版网站站点。”聂震宁表示,加强行业内部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还应开展对权利人和产业界版权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扶持正版,让网络侵权盗版者不敢碰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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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央广网、新华网、法制网整理

本期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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