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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

南京发布 2019-07-17


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今天,南京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报会

通报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分类分档定价管理


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南京实行分类分档定价管理,收费标准分为2类(普通班和高中特色课程班)3档,每类每档制定最高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普通班:

  • 小学、初中:一档不超过2.8万元/生.学期,二档不超过1.9万元/生.学期,三档不超过1万元/生.学期;

  • 高中:不超过3万元/生.学期。


高中特色课程班:

不超过5万元/生.学期。

南京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调整后,

最高限价的收费标准,低于杭州,与苏州持平。

外地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

杭州:义务教育阶段,最高收费4.8万元/生.学期,新课程实验班、文化寻力课程班、双语班等特色班 2-4万元/生.学期,普通班1-1.5万元/生.学期,国际课程班3-4.8万元/生.学期。

苏州:义务教育阶段,最高收费3.6万元/生.学期,创新班、创优班等特色班2-4万元/生.学期,普通班1-3万元/生.学期,国际课程班最高6.6万元/生.学期,一般3-4万元/生.学期。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分档收费标准申请,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各学校教学管理、社会认可度、收费规范、生源地经济状况、投诉举报等因素审核具体的分类分档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办学时间在3年内(含3年)的学校,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班原则上不得申请一档收费。各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后,3年内要保持稳定


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新收费标准


在各民办学校申请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和发改委共同审核,各民办学校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均在最高限价范围之内。

经统计,义务教育阶段,一档收费5所学校、收费标准2-2.68万元/生.学期,二档收费26所学校、收费标准1.07-1.87万元/生.学期,三档收费3所学校、收费标准0.45-0.85万元/生.学期;高中普通班1.76-3万元/生.学期,高中特色课程班不超过5万元/生.学期。


为什么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


截止2018年底,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共600所(小学360所、初中187所、高中53所),在校生总数66.7万人。全市民办中小学共35所,在校生总数6.16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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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格局: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补充。

2018年全市基础教育经费投入超过310亿元,教育经费投入增幅在全省各设区市位居第一,在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监测中,南京综合得分连续四年蝉联全省第一。

南京优质资源覆盖率达95.8%。同时,全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教师校际之间的交流,为南京适龄儿童入学提供了充足的公办学校学位。


  • 目前,我市民办中小学学费定价是以单个学校办学成本监审结果为基础,实行一校一价,严格控制调整周期和调价幅度,总体上收费标准较低。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方式,需要按照民办中小学社会平均办学成本为基础,进行分类分档定价管理。

  • 近年来,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文件明确规定,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随着我市民办中小学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民办中小学。对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要求,我市部分民办学校收费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 目前,我市部分民办学校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综合平均的工资待遇低于同类公办教师,不利于教师队伍稳定,影响学校办学质量,需要通过收费政策调整,实行分类分档定价管理,破解我市民办学校发展中的问题。



基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满足家庭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总体考虑,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开始酝酿对现行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收费政策调整后,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违规收费的学校,通过媒体曝光,纳入信用不良记录,对学校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民办中小学通过设立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


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在初中、高中阶段就读的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儿按上述标准的1.5倍发放生活补助,同时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予一定的教育费用减免。在此基础上,民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进一步给予教育资助。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因难优秀学生可申请并参加我市中小学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获得一等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每人奖励5000元,获得二等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发挥政策托底和奖助激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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